「美中台海外大追稅」17日專家解析因應之道

人氣 2

【大紀元10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袁玫艾爾蒙地市報導)面對台灣明年1月1日國人海外所得將課稅﹑美國稅局海外大追稅問題﹑奧巴馬政府的自首﹙Voluntary Disclosure﹚計劃等﹐僑民到底該如何因應自處?這個目前大家關心的熱門問題﹐台大校友會、加州台灣同鄉聯誼會﹑新群學會將主辦關懷社區系列「美中台海外大追稅」座談會﹐邀請專家在17日下午2時於艾爾蒙地偉博文化中心二樓舉行﹐屆時民眾及早入座不要錯失良機。

在面對自首計劃﹐要求在擁有海外銀行及金融帳戶的美國人﹐如果在過去6年﹐有收入卻未實申報﹐應於10月15日以前辦理。若過了這個日期﹐要如何面對這個海外大追稅?是否會有後遺症﹐是否要放棄雙重國籍?

會計師孫美蘭說明﹐無論如何﹐規劃對每個人都是很重要的。若過了15日的期限﹐未自首是否會產生後遺症很難說﹐將依納稅人在各地的資產多少而定﹐若資產少﹐罰金可能也不多﹐若資產多則建議請專家進行財務規畫。

會計師李新忠說明﹐首先﹐大家要分清﹐美國的納稅義務人與移民法中的美國人是有區別的﹐只要經常居住在美國者﹐不管是何種身分﹐即使是非法移民﹐都有納稅的義務。若有海外帳戶一萬美元以上都應該要申報﹐否則可能面臨至少10萬美元或50%的罰款。

面對聯邦國稅局的「自首」與明年1月1日台灣對海外將課稅等議題﹐甚至有僑民考慮是否放棄美國或中華民國國籍。與會專家表示﹐具中華民國國籍的科技新貴﹑外派人員﹑未上市股票大股東或投資人﹑長期小額投資的中產階級,及同時規劃高額二代報單的民眾受影響最大。

孫美蘭說,放棄國籍,也不代表沒有後遺症。根據美國新的稅法規定﹐放棄美國國籍那天開始﹐相關單位就會稽查過去5年稅務繳稅情況﹐也許及時就要課稅。有疑慮的納稅義務人﹐最好能向專業的會計師尋求建議。

律師向龍說明﹐台灣明年的改變是﹐將台灣所得稅從「屬地主義」轉為「屬人主義」﹐即對納稅義務人之全球所得進行課稅﹐範圍包括境外所得、薪資或股利﹐ 該新法規課稅為海外資產超過新台幣100萬元(約合3萬美元),再加上國內收入總共超過600萬元台幣﹐則會課徵最低稅負。

「美中台海外大追稅」座談會17日下午2時﹐於艾爾蒙地的偉博文化中心﹙9639 TELSTAR AVE﹒EL MONTE﹚二樓舉行﹐屆時將邀請律師向龍﹑何瓊瑤﹑李仁峰﹐會計師孫美蘭﹑李新忠主講﹐詳情請洽626-715-9151。 ◇ (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大連德企納稅大戶 政府漠視其排毒致癌
更省 台綜所稅扣免額 約調高7500元
中投抄底美房產市場
港議員憂修例後稅局權過大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