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貝爾和平獎 歷屆在位領袖得主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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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9日報導】(中央社奧斯陸9日法新電)諾貝爾和平獎自1901年起頒發,除了今年的美國總統奧巴馬外,在位元首或政府首長獲頒諾貝爾和平獎的情況並不多見。

在位元首或政府首長獲和平獎名單如下:

1. 1906年:老羅斯福(Theodore Roosevelt)。
老羅斯福在第二個美國總統任期上,因為協助調停蘇聯和日本之間的戰爭,於1906年獲得和平獎。

2. 1919年:威爾森(Thomas Woodrow Wilson)。
威爾森在第二個美國總統任期上,因促成簽訂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的「凡爾賽條約」(Treaty of Versailles)而獲獎。

3. 1926年:法國總理白里安(Aristide Briand)。
法國總理白里安兼外交部長,因在1925年促成簽署「羅加諾公約」(Locarno treaty)而獲和平獎。該公約確定一次世界大戰後的德國 、法國和比利時邊界。

4. 1971年:西德總理勃蘭特(Willy Brandt)。
勃蘭特是西德社會民主黨的成員,因1971年採行與東德修好的「東方政策」(Ostpolitik)而獲諾貝爾和平獎。

5. 1978年:埃及總統沙達特(Anwar al Sadat)和以色列總理比金(Menachem Begin)。
兩人 於1978年9月簽署「大衛營協議」(Camp David Accords),因此獲和平獎,但也讓沙達特在3年後遇刺身亡。

6. 1987年:哥斯大黎加總統阿里亞斯(Oscar Arias Sanchez)。
阿里亞斯是前任也是現任總統,因為致力終結影響多個中美洲國家的1970年代和1980年代內戰,於1987年獲和平獎。

7. 1990年:戈巴契夫(Mikhail Gorbachev)。
戈巴契夫1990年10月獲得和平獎,當時他是蘇聯總統,但不到一年蘇聯就瓦解。戈巴契夫推動的改革,導致柏林圍牆於1989年11月倒塌,東西德於翌年統一,接著蘇聯也於1991年下半年瓦解。

8. 1993年:南非戴克拉克(Frederik de Klerk)。
南非白人總統戴克拉克促成廢除種族隔離制度,並為黑人多數統治鋪路。他釋放非洲民族議會領袖曼德拉(Nelson Mandela),而曼德拉成為接替他的南非總統。兩人於1993年共同獲得諾貝爾和平獎。

9. 1994年:以色列總理拉賓(Yitzhak Rabin)、外長裴瑞斯(Shimon Peres)及巴勒斯坦領袖阿拉法特(Yasser Arafat),三人致力達成以巴和平協議而獲獎。

10.2000年:金大中 (Kim Dae Jung)。
金大中是民主鬥士,1998年到2003年間擔任南韓總統。他於2000年因安排與北韓領導人金正日(Kim Jong Il)舉行首次和解高峰會而獲和平獎。金大中於2006年去世。(譯者:中央社盧映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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