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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財委會決議 陸銀來台 須兩岸條件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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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兩岸簽署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MOU )之後到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 ) 之前,將出現對台灣金融業不利的「空窗期」,因為台灣銀行還不能承作人民幣業務,但中國金融業卻可比照外資來台。金管會主委陳?昨對此表示,若真有中國銀行遞件申請,我方可用行政審查方式,拖到ECFA談完再核定。立院財委會也通過決議,須等到雙方條件對等,才可核准中國金融業申請。

MOU簽後空窗期 立委憂心

「為何政府要急著簽MOU?這讓台灣金融業處於不利的競爭地位!」羅淑蕾等多位立委表示,一旦台灣與中國簽署MOU之後,對方可以比照外資直接申請來台設分行,並辦理新台幣業務;但我方金融業赴中國設分行,卻受限於中國法規,無法立即承作人民幣業務。

為何會有這樣差異?雙方雖同為世界貿易組織(WTO )會員國,但我方當時是用「已開發國家」入會、開放程度多,但中國是用「開發中國家」,開放較少,因此,中國對於外資銀行(包括台資銀行 )有較多限制。

羅淑蕾指出,我們希望金融業納入ECFA早期收穫名單,解決這樣的限制與問題,但現在先簽MOU、然後才簽ECFA,中間就出現「空窗期」;尤其,ECFA簽定看來遙遙無期,屆時,中國銀行趁機大舉登台,對我國金融業是非常不利。

陸銀若申請 我祭拖字訣

陳?則回應,MOU從簽署到生效,一般來說還需要兩個月的時間,外國銀行申設分行都要準備很多文件,且中國對於我方法令不是很清楚,預計審查時間至少半年,因此,不用太擔心這個問題。

不過,立委仍擔心會有變數,孫大千、賴士葆與黃偉哲等朝野立委因而連署提案,要求「金管會在兩岸同時可以分別辦理新台幣與人民幣業務前,不得核准中國相關申請案件」,這項提案並在財委會通過。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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