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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州中餐館壓榨員工 判賠200萬美元

2009-11-19 05:56 中港台時間|11-19 1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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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王建民編譯報道)據聯邦勞工部調查發現,密西根州五家連鎖中餐館Oriental Forest的老板楊莉林(Li Jin Yang,音譯)和林東(Dong Lin,音譯)夫婦支付員工薪水低於最低薪資要求及拒絕支付加班費。密州法院判處兩人必須支付2,030,430美元的賠償。

總部設在密州Grandville鎮的Oriental Forest連鎖中餐館涉嫌長期積欠員工加班費及支付低於美國最低薪資的工錢。

法庭發現,餐館一共欠129名員工多達1,015,215美元的薪水,最少的有幾百美元,最多的高達96,000美元。此外,法庭裁定餐館必須支付同等數目的賠償金。

勞工部長索利斯(Hilda Solis)說:「對於那些剝削員工的雇主,勞工部將毫不猶豫地執行聯邦法律。我們非常高興這些員工將能夠得到他們應得的薪水。」

法官還命令兩名餐館老闆不可向員工進行勒索來收回這筆錢,並且以後不得再違反勞工法。

勞工部自2004年2月開始對5家餐館展開了長達3年的調查。目前,五家餐館中,只剩兩家還開張。

美國「平等勞動標準法」(Fair Labor Standards Act,FLSA)規定,僱員每小時最低薪資不得低於7.25美元;如果每週工作超過40小時,加班部分每小時的工資是7.25美元的1.5倍。此外,僱主還必須保留完整而且正確的勞工薪資報告。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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