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3日訊】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為充實僑教教材內容,鼓勵海外華語文工作者及文教團體編寫華語文教材、製作教具及視聽教材,訂有「補助海外編製華語文教材作業要點」,每年受理時間為10月1日至12月31日。
本要點受理補助教材類別有華語文教科書、華語文補充教材、華語文教具、華語文視聽教材(含錄音帶、錄影帶、電腦輔助教學軟體等),以上教材均以未出版或至申請截止日止出版未滿一年,且未曾接受或同時申請其他公私立機構獎(補)助之成品為限。所編製教材應能教導、習寫注音符號或正體字;或能幫助學習華語文,並提升中文能力;或能傳播中華文化、藝術及學術思想者。
本要點補助對象為旅居海外,從事華語文教育工作者,以及海外非營利性華語文學校或文教團體。有意申請者請逕至「全球華文網」上「活動公佈欄」(http://www.huayuworld.org)下載相關表件,並於12月31日前向駐墨爾本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地址:Level 46, 80 Collins Street, Melbourne, Vic.3000,電話:(03)9650-8611,傳真:(03)9650-8711)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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