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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公款
【大紀元12月11日訊】(據中廣新聞記者黃進恭報導)台北市私立稻江護家前校長陳鶴聲,在七十九年到九十一年間,涉嫌侵占學校專戶內存款,高達三千多萬,台北地院審理終結,依侵占罪判處前校長陳鶴聲兩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七十六歲的陳鶴聲是稻江護家的前校長,他在七十九年到九十一年間指示陳姓女出納從學校代收辦的帳戶內支領金額高達三千一百七十八萬,並將這些鉅款存入自己個人帳戶。被告陳鶴聲否認有任何侵占犯行,他辯稱這些款項是作為赴日本採購教學設備、國際學術交流費用以及七十一年到七十六年間興建新校舍的支出,全是用在校務。
法官認為被告身為校長,縱使學校積欠自己款項,應按照正當會計流程或循法律途徑向學校請求返還,並不是單方決定還款時間、金額,影響學校會計及帳目,更何況陳鶴聲父親是稻江護家的創校校長, 接任校長後深知辦學艱難更要正當運用校園資產,但審酌被告陳鶴聲留有私立學校[校產即是個人財產]的舊觀念,才會公私款混雜使用,不是惡意掏空學校資產,台北地院審理終結,依侵占罪判處兩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