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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創條例明天二三讀 明年1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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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21日電)經濟部今晚表示,經朝野協商,產業創新條例明天將送立法院院會二、三讀,條例中保留研究發展、人才培訓等 4項功能性租稅優惠,將在明年 1月 1日施行,銜接落日的促產條例。

經濟部指出,產創條例今天在立法院長王金平召集朝野黨團協商會議討論後通過,預計明天送立法院院會進行二、三讀程序,一併通過促產條例廢止案,2條例將在明年 1月 1日順利銜接。

經濟部說明,「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相關租稅優惠將於今年12月31日落日,行政院提出產創條例銜接,主要的精神在於如何讓台灣產業透過產品、生產流程、組織等創新,結合品牌帶動,提高產業附加價值,並布局全球。

其中最受矚目是有關未來產業發展租稅優惠部分,經濟部說明,產創條例繼續保留研究發展、人才培訓、營運總部及國際物流配銷中心等 4項功能性租稅優惠,以持續獎勵企業進行研發與人才培訓,以及鼓勵企業以台灣為營運總部或配銷中心。

未來經濟部將以提供15% 單一優惠營利事業所得稅率及優良生活環境等誘因,鼓勵全球國際級跨國企業來台設立全球或區域營運總部。

經濟部估算,每吸引 1家國際級跨國企業以台灣作為全球或亞太地區的營運總部,至少可創造1000個以上就業機會,以及每年逾新台幣30億元稅收,經濟效益相當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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