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不經法律程序重判重病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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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謝正華綜合報導)四川省德陽市中共中級法院暗箱操作,維持一審判四年重刑,2月13日秘密將七旬的法輪功學員王忠瓊劫持到四川省女子監獄迫害,連裝樣子的法律程序都不走了。

據悉,2007年10月12日早上,德陽市甚邡市六十九歲的王忠瓊與丈夫在大街上被國保、國安人員綁架,她丈夫當天晚上回到家中,王忠瓊被非法關押在德陽市看守所。2008年12月8日,甚邡市邪黨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王忠瓊、陳如非法開庭,判王忠瓊四年、陳如三年。非法審判期間,中共法官不允許親屬為親人辯護,也不指定辯護人,草草開庭,匆匆宣判。

王忠瓊及家屬上訴,原定於2009年1月8日、1月9日的上訴案開庭,已發正式傳票通知。王忠瓊親人委託北京市功道律師事務所韓志廣律師辯護。隨後不久,德陽市中級法院刑二庭主辦法官青加彬稱開庭已取消,律師交書面辯護詞。

2009年2月10日,德陽市中級法院刑二庭法官青加彬對前去申請會見的辯護人(王忠瓊的近親屬)稱:此案正在審理程序中,合議庭也在考慮家屬的無罪釋放申請。當時青加彬不允許家屬及辯護人會見王忠瓊,同時稱沒有收到律師新的致函,也沒有收到律師的書面辯護詞。其實律師早在2009年1月初便將要求二審公開開庭的《律師建議函》和《公開開庭申請書》上交法院。

然而就在當天,德陽市中級法院卻非法秘密下達維持一審的二審終審裁定。家屬找刑庭庭長胡炬,胡拒絕接見,並在2月13日不通知任何親人、家屬的情況下要求德陽市看守所立即將王忠瓊劫持至位於四川省簡陽市養馬鎮的四川省女子監獄八監區繼續迫害。

2月16日,王忠瓊家屬去德陽市看守所為她存生活費,才被告知王忠瓊已被劫持到監獄。

據悉,王忠瓊在看守所時就因長期被關押、恐嚇、威脅,身體從以前的健康狀態被迫害至出現精神瀕臨崩潰、尿血、身體功能紊亂、高血壓等病狀,生活不能自理。「610」辦公室(1999年,江澤民為了鎮壓法輪功而專門設立的,凌駕於中國憲法、法律、司法系統之上的特別黨務機構)不准親人會見,由看守所女監室安排兩名犯人護理。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仍將她劫持到監獄繼續迫害。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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