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權:500餘名律師聯名挑戰當局對維權律師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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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3日訊】中國深圳511名律師聯署一封呼籲書,挑戰當局對代理農民失地案的維權律師劉堯的判決,呼籲司法公正。這一舉動成為迄今為止中國法律界最大規模的聯名活動。

廣東省河源市東源縣同富源實業集團公司為建造水電站,徵用了該縣派頭村農民的土地。2007年5月,該村村民為維護土地權益特委託深圳律師劉堯代理他們的失地案。劉堯在調查中發現,電站征地未通過合法程序,而且東源縣國土局2007年11月已下令該工程停止施工,但富源公司不予理睬繼續施工。2007年 12月,劉堯律師兩次與村民一起前往水電站施工現場要求停止施工,雙方發生爭執,導致推倒了一塊建築模板,毀壞了一些方木條和鋼筋。

2008年6月,東源縣法院以「故意毀壞財物罪」一審判處劉堯有期徒刑4年。8月,包括北京、上海和河南等10個省市的36名律師向河源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出聯合呼籲書,要求公正審理劉堯案。9月,河源市中級人民法院鑒於事實不清,裁定撤銷東源縣法院的判決,將該案發回原審法院重審。2008年12月17 日,東源縣法院再次宣判劉堯「故意毀壞財物罪」成立,但改判其刑期為2年。深圳律師隨即展開了聯名呼籲活動。

劉堯的律師之一的北京瑞風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方平認為,這是一起地方當局在巨大商業利益支持下,操縱法院打壓維權人士的典型案例。李方平說:「作為一名專業律師,如果劉堯連自己的權利都無法保護,那麼這個社會又怎能期待律師去保護失地農民的利益呢?」

中國人權執行主任譚競嫦表示:「中國政府聲稱中國的法院不受任何行政機關、團體或個人的干擾,獨立行使司法權。為此,我們敦促河源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對劉堯案的公開審理,切實展現這種司法獨立性。」

以下信息由非政府組織北京益仁平中心提供給中國人權。

保證律師執業權利 實現司法公平公正

深圳律師聯名呼籲:

深圳律師劉堯涉嫌「故意毀壞財物一案」被河源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發回河源市東源縣人民法院重審。雖然重審期間沒有增加新的事實和證據,但東源縣人民法院仍判決劉堯有期徒刑二年,劉堯現已上訴,特要求河源中級人民法院公平、公正判決此案。

深圳律師簽名(共511名)

案情介紹:為失地農民維權,被判「故意毀壞財物」

2006年底,深圳律師劉堯的家鄉廣東省河源市東源縣派頭村村民因集體土地被河源市富源水電有限公司(下稱富源公司)佔用,雙方產生糾紛。劉堯應村民之邀為派頭村提供法律服務。2007年12月11日及12月17日,劉堯兩次與村民共同前往水電站施工現場要求對方停工,雙方發生爭執。2008年1月17 日,劉堯被東源縣檢察院批捕。

2008年6月,東源縣法院將劉堯判刑,9月24日,廣東省河源市中院裁定撤銷了東源縣法院的判決,稱因事實不明,將該案發回原審法院重審。2008年12月17日,東源縣法院再次宣判劉堯犯故意毀壞財物罪,並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劉堯隨即向河源市中級法院提起了上訴。

律師界反響:保障律師執業權利 實現社會公平正義

劉堯案被披露後引發律師界強烈反響,2008年7月、11月、12月,深圳律師協會多次致函廣東省河源中級法院和東源縣法院,對該案的審理和判決提出法律意見並呼籲公平、公正審理本案。2008年8月,北京、上海、河南等十個省市的36名律師也聯名致信廣東省河源市中級人民法院,呼籲公正審理,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實現社會公平正義。

511名深圳律師聯名呼籲: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實現司法公平公正

劉堯案在深圳律師界引起了巨大而持久的關切。2008年12月17日,東源縣法院再次宣判劉堯犯故意毀壞財物罪並判處有期徒刑兩年,12月18日,深圳律師界發起了一封聯名呼籲書,強烈要求廣東省河源中級法院對”劉堯案”公開開庭審理,以徹底查清真相,澄清事實,以正視聽,維護法律的尊嚴和公正,並呼籲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在很短的時間裏,就有511名深圳律師在這封聯名信上簽名。據劉堯律師的妻子賴偉娥介紹,日前,這封聯名信已經送給了廣東省河源中級法院。
(呼籲信附後,簽名照片在附件裡)

採訪聯繫人:
劉堯的代理律師:李方平13901360413
劉堯妻子賴偉娥:15323400371(採訪簽名律師可向劉堯妻子索要電話號碼)

相關案情介紹:

* 深圳律師代理案件反被判刑 十省市同行齊聲援(南方都市報2008-09-19) http://sz.southcn.com/minyi/shijingxinwen/content/2008-09/19/content_4608592.htm;

* 「律師維權被判刑」事件調查(南方都市報2008-10-26)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nfjx/200810260010.asp;

* 維權律師劉堯案一審重審獲刑兩年(《財經》2008-12-23) http://www.caijing.com.cn/2008-12-23/110041485.html.

強烈要求河源中院對「劉堯案”公開開庭審理的呼籲書

深圳市全體律師:

我市律師劉堯涉嫌「毀壞財物案」,原河源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事實和證據爭議較大」為由發回東源縣人民法院重審,東源縣人民法院於2008年10月17日公開開庭。庭審期間既沒有補充新的證據,也沒有對原審證據存在的重大瑕疵提出合理解釋和充分理由,對辯護人提出的調查取證、傳喚鑑定人員出庭質證、出示物證等正當要求均未採納,即於2008年12月17日作出了判決,劉堯的刑期僅從原審的四年改為二年有期徒刑。

鑒於該案已在本市、本省乃至全國律師界引起強烈關注,為徹底查明真相,澄清事實,以正視聽,維護法律的尊嚴和公正,我們同意共同署名:強烈要求河源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本案公開開庭審理!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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