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民投書:中共 请歸還搶去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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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6日訊】中共兩會之際,上海訪民陳修琴和艾福榮日前投書大紀元,對中國冤民大同盟首屆會議在香港召開表達了熱烈祝賀之意,同時揭露上海當局兩次野蠻強行拆遷自家旅館,上訪無門,超過七年至今沒有得到安置補償,上訪期間飽受警察欺凌迫害。

下面是投書全文:

熱烈祝賀中國冤民大同盟首屆會議在香港召開!

強烈呼籲:中國共產黨, 請把搶去的財產還給我們!!!

我們是中國上海冤民,名叫陳修琴、艾福榮。戶籍地:上海市徐匯區中山西路艾家宅25號, 原來我和我丈夫用祖產私房分別開設了榮欣裝潢五金店和宜中旅館,建築面積共計650平方米,開設已有18年。2001年9月10日和 2004年4月7日分別兩次被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政府強制拆遷, 超過七年至今沒有得到安置補償,並造成我的生活嚴重不便與困難。

時下,全國「兩會」正在北京召開,「兩會」年年如期召開,可是我們老百姓最根本的利益還是遲遲得不到解決。縱觀前幾屆的「兩會」狀況,實在讓人倍感沮喪。

胡錦濤總書記和溫家寶總理都曾在政府工作會議中提到過:「尊重和保障人權,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堅決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對任何腐敗分子,都必須依法嚴懲,決不姑息! 保證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用來為人民謀利益, 讓人民共享文化發展成果」。在2008年2月24日《人民日報》也刊登了關於「將嚴肅懲辦大案要案與切實解決損害群眾利益問題相結合的精神,督促政府依法履行職責,切實保障人民利益」。

當時,我們歡欣鼓舞,振奮無比,但轉眼又心存疑慮,共產黨說話能真正做到言行一致嗎?試問:如果是共產黨搶了我們的財產,又有誰或哪些組織能制約共產黨的違法行為呢?共產黨雖說要建立建全法制體系,而依我國的現行體制,不可能有完善的制約和監督機制。例如我家被強遷一案來說,從強遷的整個過程來看,全部都是由政府一手操縱的違憲違法的行為,然而政府做了強盜和無賴可以不受任何權力的制約和監督,也就是說共產黨領導的政府可以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的,不是嗎?


強遷前的旅館全貌:營業面積650平方米 。(陳修琴提供)

強遷前的旅館全貌:營業面積650平方米 。(陳修琴提供)

回顧我們被強遷的經歷:因依法要求回原地安置,被地方政府兩次違法強制拆遷,2004年7月6日到北京上訪,因身穿「維護憲法尊嚴、還我人權」的文化衫,竟被上海市徐匯區公安局刑事拘留十六天並取保候審一年。2007年7月17日, 我因在上海展覽館對面波特曼廣場高喊:「要求韓正下台、還我人權、還我財產、打倒貪官」而被刑事拘留七天後轉為行政拘留。我們夫婦倆多次被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政府非法綁架、軟禁,並關押於黑監獄。窮盡司法訴訟程序,由於中共的司法不公正,導致屢訴屢敗。走遍上訪之路反映問題,政府各行政部門對所反映的問題,統一採取「推、拖、賴」的手段,因此,通過走正當合法途徑,其實是一條走不通的死路。向媒體披露真相尋求解決問題,但是中共控制的媒體沒有新聞自由。向中共國家領導人多次寫公開信,反遭到中共國家安全警察的威脅。

我們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居然合法財產被政府搶光,沒有一個良好的體制怎麼能保證「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情為民所繫」呢?

溫總理說:「有權就有責,用權受監督,侵權要賠償」。作為責任政府,行政權力有多大,它的責任就有多大,行政違法侵權就要付出行政賠償代價。

暨「兩會」召開之際,我們向中國共產黨強烈呼籲:「中國共產黨:請把搶去的財產還給我們!!!」

此致

上海冤民:陳修琴 艾福榮
2009年3月5日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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