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O:90%勞工投訴處理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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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日訊】 (大紀元記者曾去執編譯)國會審計處(GAO)近日公佈調查報告指出,負責掌理勞工最低工資、加班與勞動法的勞工部未能善盡職責,致使上百萬的勞工權益受損。而且,該部門處理勞工投訴績效不彰,90%的案件處理不當。

紐約時報近日報導,GAO的秘密調查小組人員假冒受委屈的勞工,向勞工部「工資與工時處」申訴,結果該處在10件案情中,有9件處置不當。其中一件申訴案是非法童工上課時間在一家肉品工廠操作危險機器,但工資與工時處未予調查處理。另一件案情是調查人員假冒洗碗工,打了四次申訴電話,抱怨雇主未發19個禮拜的加班費,但主管部門四個月都沒有回他電話;後來雖然回了電話,但承辦人員表示該案需要8至10個月的調查時間。

GAO的報告指出,工資與工時處的承辦人員做事草率,有時雇主尚未回話,他們就把案子了結,有時則乾脆告知申訴的勞工去打官司。對收入微薄的工人而言,打官司費時耗財,根本是天方夜譚。

報告指出,為期9個月的調查期間,秘密調查人員假冒勞工的10件申訴案中,在工資與工時處的檔案裡,有5件無檔案可稽;其中又有2件案子該處的紀錄顯示雇主已補償工資,但實際上並未支付。

報導說,國會審計處還調查其他數百件案子,發現工資與工時處的職員處置不當。例如有一件餐廳工人的申訴案,該處延宕了22個月才開始調查,最後確定餐廳經理積欠員工23萬美元的加班費,又侵吞了員工的小費。可是餐廳只同意補發加班費,卻不償還小費,此時該處的承辦人竟將案子結案。

另一個例子,國會審計處發現,在蒙大拿一所寄宿學校的員工超時工作,校方卻未付加班費,金額為20多萬美元。後來雇主基於兩年的法律時限逼近,只支付員工1千美元的加班費,但工資與工時處卻同樣將其結案了事。

前任勞工部長趙小蘭解釋,她任內主要集中精力辦理大而且困難的案子,平均一年協助逾30萬勞工,幫他們追討回來的薪資,比前任克林頓政府任內最後一年的追討金額高出兩倍。

勞工部長索麗絲(Hilda L. Solis)非常重視此項調查報告,她表示:「我會確保每一位勞工至少獲得最低工資,而加班的人也能獲得適當的補償,我們會依童工法嚴格執行,讓每一個工人都有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

索麗絲表示將增聘250位調查員,以強化該部的執行能力,確保刺激景氣方案的合約商能依法對待勞工。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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