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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被廢 記帳業者提三千多訴願書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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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施曉光、鄭琪芳/台北報導〕由於大法官第六五五號解釋宣告「記帳士法」第二條第二項違憲,財政部據此廢止原本已經合法換領的記帳士證書,中華民國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公會全國聯合會昨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質疑財政部擴張解釋,影響六千三百多家現有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權益,有違法律不溯及既往以及信賴保護原則。

大法官會議今年2月解釋「免試取得記帳士資格」的規定違憲,財政部因此公告廢止六三六六張記帳士證書,昨天記帳業者以提出三千多份訴願書的方式,向財政部表達抗議,財政部花了四個小時才完成收件。

律師李永然表示,根據大法官解釋,「記帳士法」第二條第二項只是自該解釋公布日起失效,基於法律不溯及既往以及信賴保護原則,過去已依法換領記帳士證書的人,應該不受釋憲影響,財政部行政處分的合法性相當可議,何況國內目前失業問題嚴重,未來這六千多家合法經營的業者如果關門,員工將何去何從?

財政部:遵照大法官解釋

財政部官員表示,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可免試換領記帳士證書的規定,是前年7月由立委提案增訂的,當時財政部即認為該條文有違憲,表達堅決反對立場,但仍無法阻擋該條文三讀通過。官員表示,大法官今年2月解釋相關規定違憲,財政部因此公告廢止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免試換領的記帳士證書,這是根據大法官的意旨,記帳業者有權提出訴願,財政部也會依規定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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