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遭車禍 奇瑞安全氣囊一個都沒打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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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經過:

2009年1月17日晚,由我弟弟杜金光駕駛蒙GC2388號瑞虎牌奇瑞車,沿305省道由西向東行駛,目的地通遼市。車上坐了4人,我坐在副駕駛位子。晚8:40左右,當行至科左後旗境內149km處一個緩彎時,由於路況不好,也沒有明顯轉彎標示,加之該路段下霜,路面覆有一層薄霜,因夜間的原因燈光下看不太清楚。突然車輪打滑,雖然採取了緊急制動,但汽車仍然向左側滑,滑到路基後因方向盤往右打死,車又改變方向,向右側衝過去,駕駛員再往回打已來不及,車向右前方衝下路基撞向路邊的大樹,撞斷了三顆大樹後翻到路下。

嚴重後果:

事故發生時,車速大約為110km/h左右,車是從正前副駕駛位置(保險槓凹陷處)撞了第一棵樹,後尾部抬起並用左前輪位置撞擊第二棵樹,後翻滾入田里。大樹幾乎都是齊根兒撞斷,竟然正副駕駛位置的安全氣囊一個都沒打開,致使駕駛員杜金光當場死亡。因坐在我後面的邱X(我弟弟同學)右手抱住我的胳膊,左手揪住我的頭髮,我才沒有從車裡竄出去,頭部縫了11針,脊椎骨輕傷,從死神手裡撿回一條命。在這裡我對他的機敏表示由衷地感謝。我弟弟的同學邱X鎖骨骨折,另一個同學軟組織挫傷無大礙。

因正好是年前,全家在悲痛中過了一個年。大年初三我帶傷回到上海。通過上海諾迪律師事務所找奇瑞協商賠償事宜。在知道杜金光有3週歲的孩子,並與我母親一起生活的現實情況下,奇瑞公司給的答覆大致是,氣囊未達到起爆條件等等推托責任的言辭。(請看奇瑞答覆函圖片)

我認為, 本事故的情況符合奇瑞汽車說明書上所描述的「從車輛前方正中左右30度的方向嚴重碰撞,會引爆安全氣囊」的條件。作為企業,產品發生問題時,應該真誠的面對使用者及消費者,而不是發生問題時不是一味的逃避責任。

不論企業怎樣發展壯大,對生命的漠視,冷血無德的行徑終究還是讓人挫他的脊樑骨。奇瑞只願意從人道主義的角度給一個象徵性的賠償(意為私了,不承認質量問題和責任),而不是責任造成的賠償義務。

事後我查閱了一些資料,發現由於奇瑞安全氣囊的質量問題導致嚴重後果的不只這一次:

據悉,2006年10月份在廣州也發生過類似事故。廣州譚先生駕駛奇瑞瑞虎越野車,高速行駛中正面撞上一輛大貨車的尾部。結果,瑞虎越野車嚴重損毀,譚先生本人頸椎3處骨折,左肋2處骨折、右肋1處骨折,中度顱腦損傷且頭皮嚴重挫裂(後被認定為10級傷殘)。被追尾貨車司機立即報警,並將昏迷的譚先生送往醫院急救,因搶救及時,譚先生撿回了一條命。

另據悉,2007年7月25日,哈爾濱王先生也是開奇瑞車,與前方的一輛農用車發生了追尾,也是氣囊未打開,導致只有四週歲的兒子死亡,母親受重傷。

奇瑞汽車的老總、董事長在北京人民大會堂,百萬輛汽車發佈會上曾講,我們的民族品牌汽車,質量過硬,有質量保證,一切服務要讓客戶達到滿意的宗旨……等一些信譽保證。可是眾多事例表明奇瑞汽車的氣囊有嚴重的質量問題,這是不爭的事實。如同三鹿奶粉事件,直接危及使用者生命安全。奇瑞作為知名企業,在處理這件事情的立場與態度讓人無法接受。

奇瑞的卑鄙行徑:

1.到我的家裏找我弟弟妻子說,只要撤案,他們所謂的「人道主義」的援助全部給她,不然她會分文拿不到。說我家人不會給她分文,有意破壞我們家族關係。想在我們家屬中挑撥離間,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試圖將質量問題隱瞞下去。

2.威脅我母親說,起訴沒有用,打官司你們打不過奇瑞,要求接受他們所謂的「人道主義」的援助!承諾「人道主義」補償,卻要求不讓出現產品質量及賠償字眼。並使用各種手段及途經多次威脅我家人,說會以雄厚的財力及技術力量主導訴訟。
  
3.2009年4月13日到以協商名義到律師事務所,試圖收買我聘請的律師帶著合同要律師擔當他們法律顧問,被律師嚴詞拒絕。

4.找我的叔叔要求他到上海勸說我放棄追責,並稱訴訟的結果是只會破財,對我們沒有一點好處。不單是我家親屬,甚至找到我母親原單位的同事及我弟弟原單位的同事,要求勸說我家人放棄追責,被他們嚴詞拒絕。

奇瑞的這些卑鄙行為,是一種理虧、不敢於承擔責任的表現,這種做法不但看不出對解決事情的誠意,更是暴露了他們不可告人的目的及醜惡行徑,為什麼作為一個知名企業,就不能站出來為給我們一個滿意的說法呢?

我相信社會的公正和法制。不能得到滿意的說法,我會堅持到底。

我願為以上所述負法律責任。
當事人:杜金龍 電話:138-1788-5788,郵件:sodorhu@hotmail.com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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