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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寶當後盾 故宮合作社肥滋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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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凌美雪/台北報導〕從表面數字看來,故宮文物禮品賺得多,所以員工分紅也理應分得多,但除了高額分紅讓國內其他博物館員工眼紅之外,更令人非議的,則是故宮得天獨厚地擁有龐大國家與文物資源為後盾,讓消合社生意可以穩賺不賠,而且,員工無須親自經營,都可坐領分紅。

成立發展基金 自訂上繳國庫比率

這門好生意的關鍵在故宮特有的「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該基金資金來源包括政府預算撥款、受贈收入、商品銷售收入等,而它的任務,是研發生產商品或審議各種紀念品計畫、收購文物等。

由於有「收購文物」等目的,讓故宮消合社的營業所得六成,得以撥進「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基金」再把分得的六成拆四成給外包生產商後,可自行決定以多少比率上繳進國庫,或根本不進國庫。

目前「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光是存款就約四億元,故宮以此為重要經費投入商品研發,消合社只須負責賣,沒貨就跟「基金」切貨或補貨,以故宮品牌及專業評審團隊把關,提供消合社最具賣相與利潤的商品,說它穩賺不賠並不為過。

也可說,故宮員工以國家資源謀福利,收入卻無須依一般比率繳國庫,是最典型的自肥機構。

其他一般文化機構消合社只能消極地賣些單位出版品,還要依規定把收入的六成繳國庫,剩下四成扣除成本後才能算盈利與分紅。多數單位扣除成本後的盈餘分派,甚至一年連一千元分紅都領不到。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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