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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金管會:購買投資型保險商品 評估風險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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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管中維台北24日電)投資型保險商品近年熱賣,但也不時傳出爭議。台灣行政院金管會呼籲消費者,購買投資型保險商品前應審慎評估風險及自身保障需求,並仔細閱讀保單條款,以免日後產生爭議。

金管會表示,購買投資型保險商品時,須一併選定連結投資標的,與購買其他保險商品不同;此外,購買投資型保險商品與購買一般投資商品不同,投資型保險商品具有保險契約性質,且給付條件、費用結構與一般投資商品不同,消費者選購時應分辨清楚商品性質。

金管會建議消費者,在評估投資型保險商品是否符合自身需要時,應考量並檢視目前的保險保障需求及投保狀況,此外,不要拿短期收入的錢來買保險,應確定自己在投資虧損時能否承擔,以及了解商品目標保費及超額保費的費用結構等事項。

金管會並指出,若消費者不滿意商品,收到正式保單後,有10天可以行使契約撤銷權,保險公司應全額退還所繳保險費。    

金管會表示,已請保險事業發展中心完成修正投資型保險商品入門手札,並製成電子書供民眾下載參考,希望增進消費者對投資型保險商品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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