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維權村民梁勇宏被以「非法聚眾游 [行罪」審判
【大紀元6月17日訊】(民生觀察工作室) 民生觀察在今年5月1日披露了廣西村民梁勇宏因替村民維權被抓的消息(廣西容縣數百村民「遊行」 維權代表梁勇宏被逮捕 http://www.msguancha.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985)。
今天我們獲悉,梁勇宏案今天上午在廣西容縣法院第一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由於當局害怕今天的開庭引發村民抗議,該村參與維權的主要村民昨天就被監控。但今天上午還是有近百村民到法院聲援,現場二十餘警察、便衣高度戒備。
檢方今天起訴梁勇宏的罪名仍是「非法聚眾遊行罪」,庭上公訴人員讀了一份鄉計生人員的證明用來說梁勇宏是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該計生人員說:「我本想那天去這個村子裡做計生工作,早上9點到村後發現村裡圍了很多人,打聽是準備遊行的,後來鄉里叫我作群眾工作,告訴群眾不要遊行。所以我的工作就沒法開展了,嚴重影響了我年度工作計劃。」 公訴人員還稱:「遊行當日,縣公安派出了大量警員作勸導工作,導致公安局無法開展正常工作!」。梁勇宏還被指「騸動不明真相群眾」,該「遊行」事件被縣裡定性為「重大群體事件」。
在法庭上,梁勇宏稱其無罪,律師也替他作了無罪辯護。上午十點二十分左右,庭審結束,法庭未宣判。
梁勇宏是廣西玉林市容縣六王鎮譚和村村民,退伍軍人,自其2006年5月開始由村民投票選舉作為反映村委會涉及腐敗行為的五人小組成員之一後,一直堅持將村幹部有關侵吞公款及該村小學林場、校舍等不法行為進行舉報,經無數次正常渠道舉報得不到重視後,於2007、2008年兩次上訪北京(其中一次在鄭州被本縣公安截訪),其後在2008年10月24日向容縣公安局提出申請遊行示威,公安請示縣政府答覆不許可,其後於同月27日向縣人民政府提出示威遊行申請行政復議。11月12日在政府超過法定期限不作答覆情況下,再次去函縣政府依據法律規定告知不作答覆即視為許可遊行,並書面告知11月22日舉行遊行示威活動。
11月22日,三百餘村民自發在村小集市集合,按告知政府線路的方式遊行。其間隊伍行走1公里時被政府組織的公安及有關人員阻欄,在縣長作出書面答覆後即時解散隊伍。12月20日上午,政府以有話談為由將梁勇宏等幾位村民在村委會前叫上車,旋即被公安人員控制在車內,梁勇宏當即強烈抗議公安無出示任何手續抓人違法,村民問訊後即與公安發生爭執,其間縣人民政府召集30多台警車,250警力強制抓人,抗拒者被毆打,共計被打傷13人,其中重傷一人,所有被抓者均被帶上手銬押往公安局大院。至凌晨3點後放回7人,梁勇宏等另5人被以涉嫌「非法遊行」強制拘留。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