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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獲10萬無人領 賺到了

2009-06-26 08:10 中港台時間|06-25 20:3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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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蔡智銘/中縣報導〕陳姓男子路上撿到10萬元現金,沒有放進口袋,送到警局招領半年,卻都沒有人前往認領,警方依規定將10萬元現金發給陳姓男子,鼓勵他繼續做好事。

去年11月12日,陳姓男子開車返家途中,行經梧棲鎮文化路二段198號前,發現路中央有一捆東西,下車察看,竟是一整捆鈔票,估計有好幾萬元,從事貿易工作的陳姓男子立即將鈔票送往清水警分局梧棲分駐所。

清水警分局依民法第807條規定,將10萬元現金公告招領,但事隔半年,竟然無人認領,依法由拾得人取得所有權,警方5月初依法將10萬元現金發給陳姓男子。

領到一筆意外之財,陳姓男子開心地表示,俗語說好心有好報,果然是真的,他會利用這筆錢多做善事。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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