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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获10万无人领 赚到了

2009-06-26 08:10 中港台时间|06-25 20:3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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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蔡智铭/中县报导〕陈姓男子路上捡到10万元现金,没有放进口袋,送到警局招领半年,却都没有人前往认领,警方依规定将10万元现金发给陈姓男子,鼓励他继续做好事。

去年11月12日,陈姓男子开车返家途中,行经梧栖镇文化路二段198号前,发现路中央有一捆东西,下车察看,竟是一整捆钞票,估计有好几万元,从事贸易工作的陈姓男子立即将钞票送往清水警分局梧栖分驻所。

清水警分局依民法第807条规定,将10万元现金公告招领,但事隔半年,竟然无人认领,依法由拾得人取得所有权,警方5月初依法将10万元现金发给陈姓男子。

领到一笔意外之财,陈姓男子开心地表示,俗语说好心有好报,果然是真的,他会利用这笔钱多做善事。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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