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同善堂業權再起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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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9日訊】(大紀元記者安琦澳門報導)6月7日下午3點,澳門調記利成木行假富豪酒店就與澳門同善堂的業權糾紛再次召開記者會澄清有關事宜。

利成木行負責人翁柳清代表翁氏家族在記者會上表示,自2007年5月接到同善堂要求利成木行在規定的期限內遷出上址的信函後,他們已多次走訪政府各有關部門,甚至兩度寫信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尋求幫助。2年來,翁家不斷查閱資料,有關資料顯示當年同善堂值理串通木行夥計冒名簽署文件,在翁氏家族完全不知的情況下,將翁家祖轉入同善堂名下。

翁柳清又表示,去年同善堂通知翁家已入稟法院,向他們全家十人提出起訴,以阻礙其發展計劃為由,向每人索取1億7仟萬,合共17億的賠償,今次因翁家在2008年10月1日,向澳門特首辦遞信,懇求特首幫助,又被同善堂入稟法院,以誹謗為由賠償300萬,多虧得到法院公平、公正的判決,使得翁家免於恐嚇。

翁柳清又表示,在她走訪過程中,找到一份同善堂給澳門特別行政區--運輸工務局的一份協議書,協議書中稱澳門特別行政區——運輸工務局為甲方,澳門同善堂為乙方,內容為,乙方將其名下地段物業,一幅位於澳門提督馬路1-3號,面積為1755.34平方米之土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共同合作。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將在地段發展後擁有200個經濟房屋單位。

但澳門政府到現在還沒有與同善堂簽署此協議,目前,有關業權糾紛正等待法院審理。

背景資料

木行自1927年起經營,1948年由於祖父翁仕週轉不靈,將合共149.68平方米的1號及3號兩間房屋售於同善堂。自那時起,翁家一直付兩間房屋的租金於同善堂,當時已講明翁家後人可以永久居住上址,直至2007年5月,接到同善堂要求利成木行在規定的期限內遷出上址,翁家方知1號至3號地段1755.34平方米的土地,為期50年臨時佔用的業權已轉為同善堂名下,當年只是出售兩間屋,並沒有賣地,翁家人覺得被欺騙。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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