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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殺很大談起 卓新論壇明探討媒體他律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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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5日報導】(中央社台北15日電)NCC要對「殺很大」廣告採取動作,卻動輒得咎,若是公民團體的決議,狀況是否不同?卓新論壇明探討「以公民審議監督媒體內容–建立常設性組織作為媒體他律機制」,專家學者將提出看法。

卓越新聞獎基金會和中央通訊社舉辦的卓新論壇「第四權的自律與他律」系列,明天上午9時在中央社8樓舉行,聚焦「以公民審議監督媒體內容–建立常設性組織作為媒體他律機制」議題,由中央社常務監事羅智成主持。

與談人包括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執行長王育敏、殘障聯盟代表王榮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傳播內容處處長何吉森、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吳忠泰、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曾昭媛、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等人。

卓新獎基金會表示,廣電媒體不當內容長期為各界詬病,媒改團體持續呼籲應建立公民團體監督機制。「殺很大」事件暴露官方雖有心呼應社會輿論、維護社會善良風俗,卻因其官方立場而動輒得咎。

卓新獎基金會指出,NCC設有觀眾 (聽眾)投訴機制,傳播內容處也設有諮詢委員會等公民意見導入機制,但相關裁罰、處分的主動權仍在官方,未來是否應考慮將此類機制從官方獨立出來,藉助公民團體對媒體內容的關切與施壓,成為媒體從業人員提升內容品質的他律動力?

成立此類常態性的媒體內容公民審議機制,需有一定組織資源,卓新獎基金會表示,是否應由政府捐助成立財團法人,並由NCC修法建立法源?或考慮由未來徵收的廣電產業相關基金固定提撥經費?

此外,媒體內容的公民審議機制應包括哪些團體代表?這些代表應如何產生?對於這些問題,卓新論壇專家學者明天將提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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