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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專家學者:推動傳播數位化 落實傳播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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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廖芸婕、陳惠珍台北21日電)專家學者今天在卓新論壇指出,政府要推動傳播數位化,應找出對國家最有利的方向,堅定實現政策,落實傳播人權,以對文化的多樣性與媒體的多元性產生貢獻。

卓越新聞獎基金會與中央通訊社共同主辦卓新論壇,上午由卓新獎基金會董事長陳世敏擔任主席,探討如何透過國家傳播數位化政策落實傳播人權。

媒體改造學社執行委員程宗明以聯合國人權宣言的落實公約為例,認為「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可提供數位傳播國家政策修改的參考。他說,政府應致力解決有線電視壟斷問題,並訂定關鍵發展項目,供給資金與扶植公共廣電。

中正大學電訊傳播研究所副教授戴皖文表示,當科技發展迅速,影視傳播權不再侷限於過去傳統的時間(播出時間表)、空間(頻譜分配)架構及節目功能;觀眾不再只是消極消費者,更是積極生產者;且不再只是收視率的數字,更成為社群,具絕對主動的力量。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李大嵩認為,數位化發展技術若提高,也會使頻寬變大,使用效率提高;未來無線電視的型態若能改變傳統廣播模式,改朝歐洲水平化的管理方式規劃,建立共同的傳輸平台,頻寬效能將能優於現今單獨發照的情況。

台灣通訊學會理事陳清河指出,科技雜交的結果不是任何一種媒體被完全替代,而是更新,媒體與閱聽眾也由單方控制的關係轉為互相依賴。即使多元科技使單一媒體影響力降低,媒體仍為擁有權力者所愛。

淡江大學大眾傳播系助理教授許傳陽認為,政府應修訂相關法規以規範市場秩序,使媒體的傳播內容自由而不設限。他說,平台業者能在市場中購買頻道,才有可能產生平台的競爭,增加市場效率。

關於數位無線電視頻道釋出的政策規劃,交通部郵電司司長鄧添來說,除以公開透明方式規劃無線電頻譜的整體資源,更要期待廣播電視法的修法。

卓新獎基金會董事胡元輝認為,台灣數位電視發展出現問題,政府的政策失能絕對是關鍵。政府缺乏明確、及時、有效與一致的數位政策,讓民間無所依循,產業發展難以為繼,許多曾討論的政策總是船過水無痕。

他說,政府應找出對國家最有利的方向,堅定地實現政策。如果不能落實傳播人權,對文化的多樣性與媒體的多元性產生貢獻,數位的轉換將不過是一場科技的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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