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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麵鈉含量超標 台消基會籲少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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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5日訊】 (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北報導)台灣消基會昨日公布市售30件零食泡麵,結果5成食物都屬於高鈉食品!尤其隨便一包市售泡麵,含鈉量就超過1,000毫克以上,有的甚至超過每日建議量的1.8倍,加上營養標示不清,消費者很容易就攝取過量,對身體造成危害。消基會呼籲,若攝取過多鈉時,應多喝水及攝取蔬菜,有助鈉排出體外,讓身體達營養素平衡。

很多市售泡麵、零食就是因為口味重,因此才讓消費者喜歡買來吃,不過根據消基會檢測,有17%的食品,吃一包就超過每人每日建議量(2,400毫克),其中「統一滿大餐蔥燒牛肉麵」泡麵一包竟高達4,362.24毫克,等於吃一餐就已超過每日建議量的1.8倍。至於「一度贊紅燒牛肉麵」和「阿Q桶麵泡菜臭臭鍋」也都分別含有2,780毫克與2,428毫克,皆超過身體負擔建議量。

然而不只泡麵傷身,連民眾常吃的零食,包括7-11的「紹興梅」及「青木瓜果乾」,含鈉量也是超過4,800毫克以上。還有小朋友當零嘴的點心麵、女生減肥時常當正餐的海帶芽味噌湯,含鈉量都上看1,000毫克。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表示,雖食品包裝會標示出每100公克的含鈉量,但消費者很難注意總含量是否超標,不知不覺就攝取過量造成身體負擔,以不超過2,400毫克的標準來檢視,以一天三餐來計算,平均一餐約攝取800毫克,市面上57%食品鈉含量都超過標準,這些食品無法當成正餐來食用,吃不飽也傷身。

目前台灣只有成人每日營養的建議量,兒童的標準不應和成人相同,消基會認為政府應公告兒童營養素建議量,12歲兒童建議為成人的一半1,000毫克,讓營養習慣從小培養起,注重自我健康。

消基會建議加註警語

消基會祕書長吳家誠表示,如果每天吃鈉含量過多的食品,會對腎臟及心臟產生影響,這次調查也發現所有的食品,全都沒有完整標示營養素的食用警語,其中 「盛香珍小魚乾花生」是用英文標示,對於一般消費者來說,可能會造成閱讀上的困難,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7條,營養標示未用中文可處3萬元以上或15萬元以下罰緩。

消基會認為,業者應該要主動標示,讓民眾選購時才有依據。而「鈉」主要控制體內水分的平衡,不論大人或小孩,每天攝取過多鈉時,就會增加血壓及心臟的負擔。因此民眾吃泡麵時,調味包最好不要全部加、湯也不要喝太多,以減少鈉的攝取量,如果攝取過多鈉時,可多喝水將納排出體外,並多攝取水果、蔬菜、瘦肉等食物。

吳家誠還提到,吃泡麵時不要把調味包全部加完,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時更應看清標示,以免食用過量高糖、高鹽、高熱量的食品,每天吃5到7種的蔬果,多運動維持熱量的平衡,避免肥胖才能讓身體營養維持在健康的狀態。衛生署應將市售包裝食品營養標示規範,以及訂定高熱量、高鈉食品警示語,讓消費者可以自行選擇,吃得安心。

台衛署:1個月內提新建議量

目前各國沒有強制高鈉食物必須加註警語,但衛生署表示,近日將邀請業者、消費者團體及學者專家開會討論,1個月內將提出新的每日鈉攝取量建議。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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