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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開車 吉林醉酒騎自行車也要罰

2009-09-2418:15 中港台時間|09-2405:4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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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4日報導】(中央社台北24日電)吉林省準備修法規定,酒醉駕駛「非機動車」也要罰款,自行車、三輪車、畜力車通通不能酒醉駕駛。

「吉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修訂草案)」22日提請省11屆人大常委會第14次會議審議。

草案規定醉酒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殘障人士)機動輪椅車或駕馭畜力車的,罰款人民幣50元(約合新台幣240多元)。

不過,此議一出也有網友質疑,「我們的傳統意識中,罰款只跟機動車有關,我們這些人蹬著自行車上路應該沒啥關係,看來交管(交通管理)的大網是越拉越大了,到時候,是不是醉酒步行也會被罰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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