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月22日讯】据法新社等媒体报道,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星期天在公布一个文件[关于审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机密、情报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特别对有关因特网的泄密案件做出了说明。最高人民法院解释指出,凡是通过因特网以及其它形式,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机密和情报,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10年以上至无期徒刑的处罚,可以没收财产;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的,可以处以死刑并没收财产。
有分析指出,最高人民法院这次司法解释的特点是强调了因特网泄密的处理以及没收财产的规定。据报道,中国人大去年12月通过了一项打击因特网犯罪的法律,其中包括因特网诈骗以及通过因特网散布不同政见。分析人士认为,这主要是针对被取缔的法轮功组织日益扩大的通过因特网以及其它传媒方式进行的宣传。
相关文章
因特网时代十大品牌战略 (1/22/2001)
索尼推出面向美国市场的因特网专用终端 价格为499美元 (1/20/2001)
中共抨击BBC和路透社“垃圾新闻” (1/18/2001)
一位美国科学家简短论证 (1/17/2001)
美国测试因特网缴税系统 (1/16/2001)
世界上首部能够英汉互译的因特网浏览器在北京面世 (1/16/2001)
微软,苦战中国(1) (1/15/2001)
美国公司将推出可上网电视机 (1/15/2001)
因特网给公共电话系统带来革命性变化 (1/14/2001)
微软公司推出‘E-Cliner’豪华电子躺椅 (1/10/2001)
纽约时报网站大裁员 (1/9/2001)
大陆担心因特网带来的国家安全隐患 (1/7/2001)
加拿大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因特网隐私法 (1/3/2001)
抛弃共产主义信仰的中国年轻一代 (1/2/2001)
全球网络域名后缀大排行 (1/2/2001)
印度网上相亲日渐流行 (1/2/2001)
我国网站半年增5万 (12/31/2000)
打击计算机黑客任务艰巨 (12/28/2000)
美国因特网广告季收入首次出现下降 (12/27/2000)
美预测亚太地区因特网用户将大增 (12/25/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