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靠近虹桥机场有个叫“古北新区”的地方。那里曾经被评为“上海十大住宅小区”之一,可见硬环境和软环境,都有相当的水平。
然而,这个深受台湾人青睐,逐渐成为“小台北”的社区,对于一些台湾太太来说,却是危机四伏的“龙潭虎穴”。
台湾太太担心丈夫看“齐”
这群被戏称为“英英美代子”(台语“闲来无事”的意思)的台商太太们,最怕她们的老公也和部分台商看“齐”,包养个年轻貌美的“二奶”,变成了“齐人”,更担心自己莫名其妙地“升级”,成为“大奶”。
因为在一些台商太太们眼里,“古北新区”已经变成“金屋”四布、处处“藏娇”的“二奶村”,到处暗藏敌踪,真是防不胜防。另一方面,这里却是某些台商的“温柔乡”。
如今,上海有台商超过10万名,其中约3万人属“长住”性质。这当中,举家来沪的商人,身旁有老婆孩子,大都不会“出事”;即使偷偷来,也不可能把香巢和金屋,筑在居住地的古北区。
所以台湾太太的担心,主要还是害怕“风气”所致,教坏自己的丈夫。万一今后自己的老公必须在上海“孤身作战”,会不会有样学样……
住在古北的太太们,跟香巢里的莺莺燕燕简直是势不两立,彼此都看不顺眼。一个台商太太说:“只要见到街上长得标致,身材又好的女孩,搭着个中年或者老年男人,九成准是二奶无疑。”
“哎哟,那种骚款啊,一看就知影啦……”(那种骚样子,一看就知道了……)
当二奶的,也没好气地反驳:“她老公爱我,是他家的事,她管不住(丈夫),是男人自愿,我又没去抢去争。”
改革开放以来,港台商人在大陆做生意包二奶的事,可说早有所闻,不是新鲜的事情。南方也出现了一些“二奶村”,“村长”多为香港人,类似的家庭风波屡见不鲜。
一名在上海工作多年的台商分析“二奶现象”时认为,包二奶的原因很多,不光是性的需要。对那些单身赴大陆拼搏的商人来说,在沟通上、生活上,都需要“得力助手”,有的还得大陆、台湾两边跑,身边有“信得过”的人,便显得很重要了。这一路发展下去,上述关系就不知不觉形成了。当然,也有一部分“二奶”是来自风月场所,纯属金钱交易。
说句良心话,“二奶现象”并非台商专有。在繁荣昌(娼)盛的社会条件下,中国国内一些有权有势或有钱的“大味”,一样流行包二奶。
95%的贪官都包二奶
这一阵子,中国方面正在修订《婚姻法》,专家小组曾透露了一个统计数据,那就是领导干部的腐败问题,有60%以上跟“包二奶”有关系;而在被查处的贪官之中,95%的人有情妇。
调查显示,一些领导干部就是为养情妇而开始腐败生涯的,他们利用职权挪用公款,并涉及贪污受贿事件。许多家庭暴力案件,也和这一“二奶现象”有关。
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在向来男权至上的中国不断地冲击着原有的家庭婚姻关系。在经济大潮下,一些成功女士不让须眉专美,她们也玩起男人来了,于是社会就出现了“包二爷”的现象。所谓“二爷”,都是“年轻、高大、英俊”的男性,但被女人所包,成了她们的玩偶,正如海外所说的“姑爷仔”。
最近在深圳,便发生一起因“包二爷”而酿成的命案。命案起因于一个31岁的女富商,先后爱上比她小7岁和10岁的“男友”,两个小白脸都靠她供养。纠缠不清的结果是,其中一个把另一个捅死了,杀人者被判了重刑。
引起热烈讨论的《婚姻法修正草案》在第二稿当中,便增加了制裁“包二奶”的内容,“包二奶”不仅违法,而且要承担民事责任。草案第二稿共6章52条,比现行婚姻法增加了“法律责任”一章,目的就是加大对“包二奶”等行为的制裁力度。
在总则里,明确规定禁止重婚和其他违反一夫一妻制的行为。这意味着“包二奶”是违法行为,如果构成重婚罪,要受到处罚;不构成犯罪的姘居等行为,也应受纪律处分和道德谴责。
《婚姻法修正草案》引起人们热烈的讨论。有人认为,“包二奶”、“重婚”等热点话题,似乎都针对着男性的不忠行为,这项“草案”是否专和男人过不去?
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工委民法室主任王胜明指出,这绝对是个误解,婚姻法草案的制定,自始至终坚守男女平等的原则,草案不仅要对付“包二奶”的行为,对“包二爷”也不客气。
“二奶村”已经出现,当局“法律与道德”双管齐下,是绝不允许再搞出一个什么“二爷村”了。
(转自<<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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