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3月26日讯】一生靠领取综援的已故隐形富豪蔡晶明,他所遗下巨款遗产的争夺战终有结果。法官昨裁定维持富豪卧病时的遗言,即将保险箱内的一亿元定期存款及八千万股票馈赠其同居女友;而遗产中仅剩下富豪的湾仔寓所,则待聘委任遗产执行人处理,即争夺战中的另一方富豪胞弟,则暂时中空宝。 图为富豪旧照。
生性节俭常捞汁
蔡晶明在九六年八月二十八日病逝,在他银行保险箱内藏有一亿八千万元的存款及股票。其弟蔡国祥授权友人林晃在港兴讼,要求法庭宣称,一份蔡晶明表示将财产留给同居六十二岁女友莫杏婉的遗嘱无效。聆讯期间,蔡的养女黄翠珍专程从美国返港作证,力证母亲与富翁藕断丝连。
七八年在股票行认识富豪的莫杏婉,七○年由菲律宾来港,在裁缝学校任板,后转当股票行职员。根据莫的证供,九六年五月二十四日晚她姊姊莫婵英(Rosa)及友人郑碧贤到访其寓所,蔡自称年老不中用,答允留赠遗产给莫,而莫随手拿起一张银行柜员机的存款单据,写下遗嘱,由蔡、姊姊及自己签署后,把遗嘱放丝袜包装胶袋内,交姊姊保存。
莫其后自认为蔡的遗孀欲承继遗产,但遭蔡的家人反对,直至九七年一月经郑碧贤提醒,才于Rosa的菲律宾寓所寻回遗嘱。法官任懿君认为交出遗嘱的时间有可疑之处,遗嘱本身亦有问题,因政府化验师确定写遗嘱的纸张在书写前已被折叠,与莫杏婉的证供不吻合,因此宣判遗嘱无效。
倘胜诉综援金还社署
法官又相信莫与富豪关系亲密,他们于七八年相识后以师兄妹相称,至八六年起同居后,他们一直自称夫妻。相反,富豪在七四年濒临破产的时候,其前度女友及其养女则弃他而去,故有理由相信蔡将遗产留给莫非天方夜谭。
法官称,九六年七月十二日蔡因中风入院,昏迷十天后苏醒,郑碧贤在场见证,蔡称在旁侍候他的莫杏婉是“财神爷”,将银行保险箱锁匙交给她保管,说一旦离世财产全归她所有。但“遗言”并无指明财产包括湾仔寓所。蔡死后被揭发自八九年领取综援,莫承诺一旦胜诉,会将数万元综援金悉数归还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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