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维权与胡同保护人士 :香港人,请不要在北京买赃!(下)

北京的维权与胡同保护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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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日讯】刚刚在北京落幕的第十三届北京香港经济合作研讨洽谈会,签下了三十二亿美元的合作项目。在“前门大街商业区专案推介会”上,崇文区政府向三十五位香港企业代表推出了四大专案:前门东扩项目中四个地块建筑、台湾会馆和二十一个四合院、鲜鱼口民俗餐饮区及前门大街二街建筑,四个地块建筑为C2、C4、B15、B16地块建筑。

请问这些香港代表,你们是否想过这些地块上都仍有具有合法产权的业主,而并非你们看到的画着ABC的策划图纸?作为一名业余的北京胡同保护志愿者,我在此向香港人透露一些四合院买卖背后鲜为人知的秘密,借此告诫香港人不要在北京买赃,否则到最后您会钱房两空!

问题的症结:经租房

什么是经租房?在一九五八年那个“极左”时代,大城市里只要房主拥有超过二百二十五平方米以上(中小城市一百平方米以下)的私有出租房屋,国家便强制性地要求房主同意这些房屋要由它来经营管理(即代为管理,非占有),但此举并没有触及产权,经租房的房主都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给他们颁发的房地产所有证,只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还存在,这个房地产所有证的内容便仍然有效,包括权利人对其土地财产的权利。在广州、厦门等地,“经租房”已在近年里大规模地落实给它们的主人,无论是产权还是实际使用权,而北京的房管部门把“经租房”的档案依然紧紧地尘封于“密室”,一半以上的房产依然没有落实归还给主人,原房地产所有证也迟迟不发还。


(网路图片)


(网路图片)

房管部门有何居心?

为何房管部门手握市民的土地证,迟迟不肯下发,而擅自用非法篡改过的新土地证代替,继而期望房主们接受呢?原因再也明显不过了:土地可以成为他们的摇钱树。房管局非法强占或强拆私人民宅,与开发商勾结进行纯商业开发,从中牟取暴利。他们非法出卖土地和四合院有两种方式:一种出售是在拆迁当中进行的,房管局先以每平方米三百多元到一千多元不等的价格把房子按“公房”卖给租住房子的人,把他们变成假产权人,然后让他们各自拿着一份毫无法律效力的“房改房确权证明”,以所谓“房屋所有人”的身份去拆迁办公室领取十几万到几十万不等的拆迁款,而这房子的真正主人就连一分钱的“补偿款”也没有。

另一种是在一年多里以来开始对外开放的四合院市场的买卖中进行的,一般是在所谓的平房保护区里。因为只有在这种区域人们才放心买四合院。但尽管如此,市场开放后的头半年里这买卖十分冷清,原因是房地产中介公司拿不出其中那些属于经租房的院落的合法证件,提供这些号称“公房”房源的房管局心里太清楚这类房产的真实身份了。面对巨额利益的诱惑,后来房管局的胆子突然大了起来,居然就把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掏出来并填上了新房主的名字。而国徽当然是最具有公信力的,四合院的买卖便红火起来!买主们哪里想得到所购该院的房地产来源是不合法的呢!哪里想得到在同一块土地上另有真正具有法律效力的权利人呢!

就这样,各区的房管所与开发商一道,以疯狂的速度毁灭着所剩不多的胡同区,一边修缮或翻盖了拆迁中得来的四合院,并出台了鼓励个人购买四合院的政策,但成交率仅有6%,让期待巨额利润的开发商颇为失落。90%的被调查者说,不买四合院是因为没有安全感。一位被调查者说,花毕生财力从开发商手里置了房产,说不定这房子是谁的呢,尤其是土地权的来源不清楚,瞒着不告诉你!另外购买方最担心的是将来所在的胡同会不会遭到拆迁,他们咨询有关部门,得到的总是模棱两可的答复。徘徊在四合院市场的经租房阴影,挥之不去!

香港人,请谨慎行事!

你们以为与北京的合作,是在修缮和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吗?是在魅力古都上又添浓墨重彩的一笔吗?“NO!”你们是在助纣为虐,是在加速北京老城区千年历史文化的毁灭,同时也是在撕裂许多寻常百姓的家庭!

我们回到京港洽谈会那几个项目上,首先请别忘了,那几块地中有还有一大部分都还是属于私人的,包括那二十一个四合院。为了掠夺前门东这一片土地,崇文区房管局和开发商一道,打着“危改”、“修缮”等旗号,想方设法,软硬兼施,对于“抵抗顽强”的采取威逼恐吓、停水停电、甚至人身攻击等恶劣手段,强制房主人们搬迁,最终逼迫一部分人签下了拆迁协定,但是这份协定在法律上是完全无效的。协议的原文及驳斥见附文。另外有一些业主的房地产所有证至今还持在手里。

如果您真的是出于好的目的,想要在北京购置产房、修缮四合院等,那么在您交易时,一定要查清土地产权来源。

购房者需要重点要求查看以下两份材料内容:

1、原主人的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2、与该宗地有关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人、房地产他项权利人同意变更宗地界址的书面证明(原件)

从人文角度上讲,胡同和四合院是北京风土人情的载体,以其特有的居住形式繁衍了老北京文化。老北京人的古道热肠,就是由胡同紧密的邻里关系薰染而来。现在这些胡同多数已不在,其承载的胡同文化也就消亡了。请留下老城区仅存的一点胡同让古都风韵继续延续下去吧,不能再“危改”,不能再“开发”了!

从房地产权的角度上讲,前门东鲜鱼口的土地和房屋依然有具有其私人权属的,来源不明或者说非法获得的土地再转让给你,那是很不可靠也是不安全的,也是没有法律保障的。请在了解事实的真相后再谈投资!

最后我向所有希望在北京投资、建设、置业、开发的香港人,诚恳地告诫一声:请不要在北京买赃!◇

本文转自【新纪元周刊】152期“自由评论”栏目
http://mag.epochtimes.com/gb/154/7346.htm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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