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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币定存应揭露实际期间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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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谢君蔚台北5日电)行政院金管会今天表示,银行办理双币定存,应在广告文宣中揭露实际期间的收益率,而非仅标示年利率,以免误导民众;同时提醒存款人应注意外币定存到期时的汇率风险。

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局副局长张国铭表示,有3、4家银行推出外币利率加码定存,以基本货币如台币、美元,搭配具升值题材的外币如澳、纽币,在广告上标榜高息外币利率。不过,目前这类商品都已下架。

张国铭指出,这些产品多为短期存款,大部分只有3个月,在广告中利率却用年利率标示,而非实际期间的收益率,有误导民众之虞,因此金管会函请银行业者办理这类存款,应揭露实际期间收益率。

他举例说,如果广告标榜年利率是3%,银行实际提供的期间是3个月,那么实际期间收益率就是3%乘以3/12,银行应清楚说明这个商品适用利率是年利率或一定期间的利率水准。

金管会也提醒,存款人不能只因双币存款利率高,就忽略定存到期时的汇率风险,最好先评估自身需求,以及实际收益利息及外币定存到期时汇率反转所产生的兑换损失差距,以免赚了利息,赔了汇差,造成大量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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