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清心:新《保密法》新在哪?

玉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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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08日讯】中国政府在对1989年颁布实行的《保密法》做了若干修订后,于今年10月1日推出正式实施,即新《保密法》。可以说,倍受质疑的新《保密法》是伴随着海内外各界的一片谴责声中推出来的。

而早在年初《保密法》修订案一出台,就广遭诟病,很多法律界人士提出不少尖锐而中肯的意见。然而,半年后修正草案还是变为了正式法律出台,而“民意”在新《保密法》中并没被接受乃至采纳。

那么,新《保密法》到底做了哪些修改,有什么新的内容?

修改后,有两个“模糊地带”争议最大。第一个是“国家秘密”的定义、范围含糊不清,抽像而空洞,没说明到底要保护哪些国家秘密。第二个是追究的范围宽泛了许多,“泄露国家秘密”的范围由原来的“泄露”改为“涉及”。这两个“模糊地带”,让人摸不着边际,在司法实践中无可操作性。而一旦实施起来,会出现执法者对法律的任意解释和加大自由裁量权,容易滥用法律,任意定罪。

新《保密法》中正是有了这样的“模糊地带”,才能给按照上面指示精神执法的人,大开方便之门,从而有了“可操作性”。据此,可以随意往“国家秘密”的大黑匣子里添加内容,对政府不喜欢的事都可算作国家秘密投进去;对政府不喜欢的人,随意和“国家秘密”沾边、牵连,就可成为“泄漏国家秘密”的嫌犯被治罪。

“泄漏国家秘密”这一罪名,对其基本的“主客体”、“主客观方面”没能在包含53个条款的一部国家法律中说清楚,这是为什么?

原因就在于立法者不打算说清楚,他也没法说清楚。比如疫情、地震、污染、抗暴维权、贪官包二奶……属不属于国家秘密?应该保密吗?民众的知情权在哪?难道说了政府不爱听的话,不按“统稿”说话就治罪?

此外,新《保密法》另外一项大的修改,是把网络公司作为监控民众的工具,要求媒体与网络公司监视网民。网络公司不配合,也要被法律追究。这是新《保密法》的重头戏。

为什么要增添对网络的监控?听一听国家保密局长夏勇对新《保密法》的解释就清楚了。他说,增加了针对涉密信息系统的保密措施,是因为目前最为重要的是网络安全问题。保密工作处于泄密高发期,其中网络泄密发案数已占泄密案发总数的70%以上,并呈逐年增长趋势。现在通过网络的泄密渠道越来越多,威胁程度也越来越大。

相比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对网络的控制要复杂棘手得多。中国经济需要外资、外企、出口,不能像北韩那样闭关锁国。现在网民、手机用户,发送文字、图片、音像信息快捷方便。近些年,国内发生的一些天灾人祸、重大案情,很多是因为网民及时传出的消息,才曝光了真相。官方说的“网络泄密”其中一部分是指这种网民自发传递信息,这也是最令当局头痛的事,防不胜防。 如果真像温家宝说的那样,中国的四亿网民和八亿手机用户,“他们可以上网表达自己的意见,包括批评意见”的话,何需视“敌情”如此严重,还有必要大力加强“网络安全”吗?

现在的中国媒体和网路,对政治敏感信息都实行过滤和屏蔽。如打开谷歌网页,输入搜索字“诉江”二字,可获得上百万条结果,几乎全部是正面报导起诉江泽民的各种新闻、评论。但是如果在中国大陆的谷歌中国网页上搜索,结果为零。这就是网络封锁的结果,它使得中国民众得不到真实信息,长期被谎言欺骗着。

正因为如此,搜索引擎巨头谷歌为了遵循自己“不作恶”的原则而退出了中国市场。

新《保密法》新在哪?新在一个“恶”上,它企图将全民拉下水,让人们互相监视,举报告密,强制人人为中共遮丑说谎,掩盖真相。而那些敢于反抗中共之人,则随时可以被治罪,因为现在有“恶法可依”。

如此说来,新《保密法》岂不成了打人的一根“恶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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