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补习班体罚案件 教育局列为稽查重点

人气: 108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2010年12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宋顺澈台湾台北报导〉 台北县新庄市的“冠天下科学苑文理语文短期补习班”,经媒体披露,某国中九年级学生被该班教师体罚,教育局甚为重视,为保障消费者之学习权益及学生之人格权,教育局将派员前往现场进行班务抽查,以遏止补习班不当管教之情形。

教育局表示:俟本局稽查人员前往该班查核后,将函文“冠天下科学苑文理语文短期补习班”须于文到7日内函覆说明。本局亦将本案情形移请社会局就该班是否违反《儿童少年福利法》第30条予以惩处,违者可依该法第58条处新台币三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锾。

教育局社教科科长刘明超提醒所有公、私立学校及补教、托育机构之教师应以其专业、爱心进行管教,不得违反相关法令之规定。目前坊间少数不肖补教及托育机构经常以“家长要求或同意”、“未有家长反映不妥”为由进行不当管教,教育局郑重提醒,家长开具之体罚或管教同意书并不具任何法律效力,补教及托育机构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当管教学生,倘违反相关法令规范,家长或学生可向本府(电话:29603456)提出申诉(补习班:教育局社教科,分机2645;幼稚园:教育局幼教科,分机2661~2671;托儿所及安亲班:社会局儿少福利科:分机3638、3640)。刘科长同时呼吁补教及托育机构业者,应尊重学生的人格权,以优质办学绩效争取社会认同。

教育局呼吁消费者应慎选班务运作健全之补习班就读,以保障自身消费权益。另为保障民众消费权益,教育局提醒民众可上“台北县社会教育资源网”(http://lll.tpc.edu.tw/cram02.html) 与“台北县资讯服务站” (http:www.tpc.gov.tw)查询立案及未立案补习班,并呼吁所有家长应慎选合法立案补习班业者,共同为学童受教育的环境把关。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