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药“超国民待遇”终结 定价特权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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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0年12月03日讯】从12月1日起,在中国延续多年的外资企业“超国民待遇”正式终结。此前在医药领域中,外资“原研药”享受“单独定价”的特权,比国产药价格高出很多倍。按照发改委日前发出的通知,自12月12日开始,几乎所有外资单独定价的药品价格都进行了下调,16种药物的单独定价资格被取消。

天价外资药

《重庆晚报》报道,按照一份名为“国家基本药物外资原研药单独定价与国产药品统一定价对照表”,国内9个外资原研药与同一产品国产药相比,价格平均高出1311%。

排在价差第一名的是卡托普利。卡托普利商品名为“开博通”,是由美国百时美施贵宝公司于1981年首先开发上市的,目前已过专利保护有效期。目前一盒规格为12.5mg×100的卡托普利单独定价为160元人民币,而国产相同产品国家统一指导价为6.90元,两者价差2319%。

排名价差第二的是环丙沙星注射剂,商品名为“西普乐”。该药原生产企业为拜耳制药,目前也过了专利期。200mg/100ml规格的环丙沙星注射剂单独定价为84.60元,而国产每瓶4.50元,价差1880%。

价差排名第三的为“右旋糖酐铁注射剂”,该药规格为100mg:2ml支,原专利持有人为丹麦Nebo a/s公司。该药为每支112.00元,而国产相同药品价格则为7.30元,价差1534%。

对比表中,价差最小的为氟康唑胶囊,外资生产商为美国辉瑞公司,规格50mg×7的药定价为164.00元。但国产统一指导价为25.50元,二者的价差为643%。

除此之外,另外5个药为尼莫地平、头孢曲松钠、普罗帕酮、胞磷胆碱、卡马西平,生产商分别为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罗氏公司、雅培公司、武田药品工业株式会社和诺华公司,价差分别为1461%、1340%、1017%、962%和647%。

原研药特权

外资原研药享受超国民待遇,一直是医药行业的顽疾之一。

“原研药”指专利过期的专利药品和同类药品(未能申请中国专利保护,但在国内首次上市的药品)。在国内市场上,原研药主要集中在国外独资、中外合资的制药企业中。

自2000年以来,中国给予原研药“单独定价”的权利,让这些药品得以在不受“国家降低基本药物价格”制约的前提下,能顺利列入基本药物目录并同样享受全额报销的条件。目前有70多家企业的325个西药品种享受单独定价的政策。

事实上,目前国内大部分的“原研药”,都是专利保护期已经失效的药品,国内已存在大量仿制药,但原研药依然享受单独定价待遇。

最极端的例子就是阿司匹林。德国拜尔公司研制出阿司匹林至今已有110年,但发改委【2009】2498号文件仍给予拜耳的阿司匹林单独定价权,规格为100mg*30的阿司匹林肠溶片销售价格为18.8元,而同剂量的国产药最低仅为1.50元。

外资药企的超国民待遇

在国内,内资药企业都将矛头指向“原研药”这个概念和“单独定价”政策上。

接受采访的国内制药企业普遍表示:企业也都是按照《国家药典》标准进行生产,同样的药,外资企业生产的却比国产的贵十几倍,质量难道一定是比国内企业高很多倍吗?

一医药行业人士表示,这么多年国家保护原研药,意图是鼓励外资药企将更多创新药带入中国市场,利用市场换技术。但是事与愿违,所谓的专利药未有企业愿意拿到中国生产,而是将中国定位为产品销售市场。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一直呼吁取消原研药。他接受采访时表示,“原研药”只是中国特有的概念。专利过期就是过期了,已经不受法律保护了,但是在国内是行政命令给了它新的保护,从而造成不公平的药品定价机制。

外资单独定价的药品价格下调

11月30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于12月12日开始, 176个单独定价品种的最高限价被调低, 16种药物的单独定价资格被取消。发改委官员称,这一次几乎所有外资单独定价的药品价格都进行了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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