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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住宅法至今呒影 绿委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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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曾韦祯/台北报导〕马政府对房市提出一连串的政策,诸如青年安心成家方案、平价住宅等,但国内居然还没有一部“住宅法”。民进党立委陈节如呼吁,政府应尽速把关乎整体住宅政策的住宅法送进立法院,建立社会住宅的制度。

为规划整体住宅政策,内政部去年把住宅法草案送进行政院。依院版草案,中央主管机关应拟订住宅政策,地方主管机关应订定住宅施政目标;政府将针对经济弱势给予贷款利息、住宅租金、住宅修缮等补贴;地方主管机关应将社会住宅纳入住宅计划中;政府也应针对居住品质,订出最低居住水准;主管机关应定期搜集、公布住宅市场及其他相关资讯,让民众能获得充分的住宅资讯。

草案自去年初送进行政院后,交由政务委员蔡勋雄审查,过了一年,仍未送入立法院。

长期关怀弱势权益的民进党立委陈节如呼吁行政院,应尽速把院版住宅法送来立法院审议。陈节如表示,她与相关团体、学者研究过,也将送出她的版本。

陈节如认为,中央及地方政府都应设置住宅委员会,民间机构及学者专家的委员不得少于三分之一,他们要负责拟定住宅政策;现在只做建筑、使用执照的审核,根本就无法配合社会的需求。

对于最低居住水准,陈节如指出,专责机关必须实地调查,多少才符合标准,低于水准的,政府应给予补助。陈节如说,政府不能只以是否拥有自用住宅,作为给予补助标准,应计算其财产总值,因为没自用住宅的未必没钱。

政府应提供多元的补助政策,陈节如表示,有人在接受政府的利息补助后,却因为种种因素,无法缴付房贷,在产权移转后,须返还补助,政府应考虑其状况,改提租金补助,才能有效地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陈节如并认为,政府应提供只租不售的社会住宅;若广建平价住宅或国宅,只是提供房产业者炒作环境;社会住宅也不该只等民间推动,政府应积极推动,租金应以兴建成本计算。

鉴于气候、地质条件之恶化,陈节如指出,主管机关对于危害居住安全、卫生等事项,像是地质法中的敏感区、顺向坡等资讯,都应充分揭露,通报予民众。

对于住宅资讯之充分揭露,陈节如表示,应同步修改土地登记规则,不能让一块土地出现公告现值、公告地价、申报地价、市价等一地四价的乱象。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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