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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刘建邦、陈亦伟台北30日电)刑事警察局指出,性侵加害人登记报到及查阅办法实施近5年来,共有2,033名性侵害加害人应办理“登记报到”,但警方仍对24人未能掌握行踪。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日前三读通过,强制治疗可溯及既往,让民国95年6月30日前刑满出狱、但仍具高风险的性侵加害人也可适用强制治疗,弥补防治漏洞。
内政部表示,目前全台有74名刑满出狱、在各县市接受社区治疗的性侵加害人,其中有50人是95年6月30日前犯案,原本现行规定无法对他们实施强制治疗,但新法明年元旦上路后,若这50人中有人的再犯风险仍未降低,就可报请检察官,将他们送至培德医院接受强制住院隔离。
此外,性防法规定,情节较严重的性侵加害人刑满出狱后,都必须向警方完成登记报到,以备特定机关如幼教单位查阅。但刑事局指出,目前2,033名出狱必须登记的加害人中,1,986人完成登记报到,未完成登记者中,23人尚能掌握行踪,但24人不知去向。
刑事局表示,24名不知去向的性侵加害人,其中有3人已被通缉。警政署已发函各县市警察局展开清查、协寻24人下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