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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上班 时薪制应加倍或补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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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刘建邦台北28日电)新的一年即将到来,由于明年1月1日恰好是星期天,台北市政府劳工局表示,采时薪制的员工,若在1月1日和2日上班,公司应加倍发给薪水,也就是时薪至少为新台币206元

台北市政府劳工局局长陈业鑫表示,若是实施周休二日的民众,则无补假问题,因民国101年全年总休假为112天,1月1日则包含在总休假日。

陈业鑫指出,上班休假时间为隔周休的民众,若在1月1日或2日上班,则应各补假1日或劳资双方协商另订补假日期,或者是针对出勤的工作人员加倍发给薪资,都是可施行的方法。

劳工局表示,采排休的民众,明年1月1日和2日当天是正常工作天,可调移至别天休假,无补假问题,但公司应公布调移后的休假日,避免劳资双方造成误解。

劳工局指出,明年元旦起基本工资将调涨为时薪103元,月薪制为1万8780元,时薪制人员如在1月1日和2日上班则应加倍发给,也就是时薪至少要为206元以上才符合规定。

劳工局建议公司应事先和员工协商,并详细将工时调移或补假等情形,提供给员工知道,劳资双方如对补假仍有问题,可拨打咨询专线1999转7015至7022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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