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出租公寓疑漏水 房子险被拍卖

受害者讲述艰难历程 买房一定要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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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2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高云林多伦多报导)近日来,台侨中心连续接获多件有关投资者或住户与大楼管理公司发生纠纷的案件。很多华裔投资多伦多的房地产与特别公寓,但未留意安省对大楼公寓特有的法令(Condominium ACD ),也因语言不通或对法令不熟悉,导致公寓被强制拍卖或被要求支付不公平的维修费用。
  
案件受害人之一童加佳女士呼吁,取消存在多伦多三十年之久的留置权(lien)法例,保护小个体户的财产权益。
  
受害人童加佳女士向台侨中心请求协助时,讲述了她从被要求支付高额不公平的维修费7千元,到后来变成了法律诉讼,法院判决后,童加佳现在需支付8万。

不懂公寓法令 被迫支付不公平维修费
  
童加佳女士于1998年从印尼移民到加拿大,2005年在多伦多买了新公寓,2007年交屋后一直出租给房客。2009年6月,童女士被管理公司指控公寓漏水波及下一层住户导致很多受损,对方形容水漏的“像洪水一样大”,却不告诉她漏到哪一户,也没有存档。
  
事件发生后,大楼管理公司并没有完全与童女士好好沟通,只透过电话联络一两次,在她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自行通知装潢公司来进行维修。9月8日,童女士收到了管理公司的大厦经理给她的维修费用七千多元的账单,并警告说如不支付就会发出留置权通知(lien)。
  
童女士表示,大楼管理公司并未让她了解处理方式,也没有让她参与整个处理过程,只是给她一笔庞大金额的账单,令她措手不及。她们的大楼管理公司本来三个月不付管理费可以发出留置权通知,一个月之内可以直接拍卖,而更改后两个月就可以发出留置权通知,可以直接拍卖。
  
9月15日,童女士去了大楼管理公司,见到副经理问情况,对方给她出示了一堆漏水的支票,催促她快交钱,威胁说不交钱就发出留置权通知,童女士要求出示修理证据,表示见到证据就会交钱,对方没做反应。
  
童女士说,除大楼管理公司的负责人对她态度恶劣外,同时也无法给她所有证据,以证明她的房子出了问题,致使她身心受到伤害,几个月来无法入睡。
  
10月30日,大楼管理公司发出了留置权通知,银行通知童女士说,一个月之内就可把房子以38%拍卖掉,要她赶快阻止这项通知,以防被拍卖掉。

艰难打官司之路
  
11月初,童女士到法院跟法官申请一个法庭禁制令(injunction)来阻止留置权通知。她见到第一个法官时,法官告诉她,要找到水不是从她的房子漏下去的证据。童女士由于餐厅亏损,无钱请律师,整个程序只得自己去处理。
  
11月19日,第一次开庭,大楼管理公司的律师没有带证据,要求开庭延长,这样一直拖到2010年3月2日,对方各项准备都做的很好,而童女士只有一本发誓表,而后一直拖到2010年11月才最后判决。结果是童加佳败诉。
  
2月1日又有一位林姓公寓投资者,遇到同一问题被大楼管理公司追讨31万元大楼损害赔偿费用。
  
台侨中心秘书长邵良斌表示,社区征询时发现,很多人现金买房,没有买保险,一旦碰到事故时,很容易产生困扰。他提醒华人社区,任何投资公寓者,一定要购买保险(Tenant Insurance Package),并把赔偿额投保的越高越好,以减低与大楼管理公司的纠纷与困扰。
  
由于近日来,有很多类似案件发生。邵良斌表示,需要协助者可与台侨社区服务中心联络,电话是905-947-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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