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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工程会主委:国光不宜设地盘下陷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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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11日电)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主委李鸿源在立法院说,他从来没有反对国光石化案,只是盖在地盘下陷区并不适当,他建议如果要盖,不是盖在用水结构偏差及地层下陷严重的地方。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今天邀请李鸿源进行工程会业务报告,李鸿源答询时作以上表示。

朝野立委陈根德、罗淑蕾、刘盛良、翁金珠等,对李鸿源过去曾表达有关国光石化案的看法提出质询。

李鸿源表示,他针对个人专业向总统报告,总统有听到,但没有表示支持或不支持意见。

罗淑蕾问李鸿源,如果国光石化还是保留原案,是否要辞职?要为政策承担?

李鸿源表示,国光石化不是工程会主管业务,但他会在行政院会或各个不同场合跟长官表达他的意见,“假如是我公共工程主管业务,政策不被长官接受,我会辞,但国光石化是经济部政策,不能管到人家院子里的事。”

李鸿源说,他不是反对盖国光石化,国光石化对现行的经济结构是非常重要的,不盖的话对产业链造成冲击,但盖在彰化并不适合,因为石化是耗水产业,彰化有一半以上水量要靠地下水,且会让地盘下陷问题更严重。

此外,立委问哪些地方适合盖国光石化?

李鸿源表示,这不是工程会业务,但他认为,国光石化要盖在用水结构没问题的地方,台湾有几个地方是可以考虑,但他不会公开讲,以免引起争议;私底下可讨论,这是他的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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