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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智库:改革税制落实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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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4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钟元台北报导)台湾贫富差距日益扩大,根据财政部最新资料显示,2009年贫富差距再创历史新高,若将综所税申报户分20等分,最富和最贫已拉大近75倍(2008年为65倍)。台湾智库执行长郑丽君表示,目前综所税高达75%由受薪阶级承担,富人征得的税收非常少。她认为,透过改革税制弭平所得分配不均的差距,才能真正落实社会公平正义。

台湾智库17日举办“破税的正义──所得税制改革与分配正义”座谈会,郑丽君、公平税改联盟召集人王荣璋、台北大学财政学系教授苏建荣、智库咨询委员吕曜志及中正大学社会福利学系副教授吕建德与会讨论。

王荣璋表示,台湾的受雇报酬占GDP比重愈趋恶化,曾经1990年达到51.4%历史高峰,但1995年后比重逐渐下降,2007年已经降到44.5%新低点。但营业盈余及固定资本消耗战GDP比重则相对攀高,显示台湾受雇劳工相对资本家所得分配的不公平日益严重。

苏建荣表示,台湾以追求经济成长为先的前提下,租税政策已沦为经济政策与产业政策的附庸,包括实施30年的“奖励投资条例”、实施20年的“促进产业升级条例”、2010年开始接续实施的“产业创新条例”,长期租税奖励措施使税制缺乏财政收入的主体性,无法满足政府支出长期成长的需求,导致连年财政赤字。

吕曜志指出,租税制度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重要的一环,但政府长期在唯GDP成长主义的制约下,大量的减税措施,使得税制已经几乎失去量能课税的精神,以及促进所得重分配的实质功能。他认为,政府未来的税制改革方向:一、全面扩大财产税课税税基(例如:将资本利得纳入各相对的税项内)。二、强化综所税的累进功能,进而减少受薪阶级的负担。

他建议短期应针对土地与房屋等相关财产税制,进行全面检讨杜绝价格炒作。中期应促使企业将盈余发放给员工及股东,降低大股东透过保留盈余,规避综合所得税之现象,未来可推动法定保留盈余外之盈余强制分配,并取消未分配盈余课税,同时加速发展国内债券市场作为配套。长期应推动证券期货交易所得纳入综合所得税中的财产交易所得,并配套修订所得级距与税率,提高所得边际税率。

吕建德建议,对低层阶级社会救助有必要,应将近贫家户纳入保障,而为预防贫穷应提供适当工作诱因,推动积极劳动市场政策。对有工作能力者,应重视基本工资调整的合理化,透过薪资税额扣抵减轻其税负。针对中层阶级应重视其就业安全感,并建构完整的社会保险制度(包括幼儿照顾与长期照顾),也可考虑透过薪资税额扣底制度减轻其税负。对于上层阶级因其从市场上有较多获益机会,现行税制应检讨删除不必要的租税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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