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墓地只有使用权 20年后须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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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4月04日讯】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李波4月2日回应墓地所有权问题时说,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墓地使用年限为20年一周期,公墓使用20年后要续费。

墓地没有所有权 只能20年为期租赁

4月2日,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李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墓地只是租赁关系,不是产权关系,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签订合同时,20年是一个期限,20年到期以后,双方根据协议规定执行管理费的收费。

据称,民政部1998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周期,20年后不续费,墓园就有可能将骨灰视为无主骨灰处理。

10年张10倍 “阴宅”贵过“阳宅”

大陆媒体报导,内地墓地的价格10年涨了10倍,有些城市的公墓价格甚至已被炒至每平米超过10万元。殡葬相关的各种产品和服务越来越离谱。

部分地区开始后续收费

据报导,青岛等地一些陵园表示将对超过20年使用期限的墓地续收管理费。

济南市物价局去年发布《关于玉函山安息园到期墓穴护墓管理费标准的通知》,对已经期满20年的普通型公墓(原售价10000元以下)收取护墓管理费,最高不超过15元/月,中、高档型(原售价10000元以上)收取护墓管理费,最高不超过25元/月。这一收费标准执行期5年,期满后重新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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