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行:《精神卫生法》解不开“被精神病”的死结

金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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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6月14日讯】多年来,在中国大陆“被精神病”频频发生,其恶无须多言,民众更是怨声载道,愤 恨不已。6月10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精神卫生法(草案)》,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草案首度对非自愿住院治疗内容作出规定。故意将非精神病障碍患者送入精神病院 治疗者,将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这部法律草案于1985年开始调研和起草,2007年12月草案送审稿上报国务院,今年6月10日,此法律草案酝酿了26年后方首次面世征求意见。如此政府工作态度和效率, 你还企望法律出台后会有什么作用和效果吗?

中国的法律不谓不多,可在中共的专制统治、权力至上和司法腐败下,又有多少法律不是摆设呢?所以希望借助《精神卫生法》的出台而根治“被精神病”的现象,只能是一种善良的奢望与不能实现的梦想。因为它解不开权力猖狂而致“被精神病”现象的死结!

在现实生活中,能让正常人成为“精神病”的除了极少数强势个体外,几乎都是政府部门及其官员所致。所以受害当事人必然遭遇投诉难、申诉难和出院难。在扭曲的公权力面前,那些不驯服者“被精神病”,已成了某些地方维稳的“创新做法”。无论是越级的上访者,还是强拆中的钉子户,被扣上“精神病”帽子送往精神病院强制治疗的大有人在,处处发生。如河南漯河农民徐林东因上访于2003年被乡政府送入精神病院,其间被强行捆绑48次,电击54次,直到2007年才被得知他下落的家属解救出来。

因举报当地官员的经济问题,湖北十堰市竹溪县建设局干部郭元荣先被当地公安局收容审查,后被送入精神病院“一治”14年。在媒体和网友持续“围观”和介入努力下,才于2011年1月5日走出了精神病院。

2010年4月9日,同是十堰市公民的彭宝泉和邓复华,因拍摄五交化公司员工上访场面,被警方羁押和强制送入当地精神病院。
2004年,黑龙江农民黄淑荣因上访被多次强行送进精神病院,后被20多位精神病专家会诊鉴定“连轻微精神病都不是”。
2008年,山东新泰农民孙法武赴京上访时,被镇政府送进精神病院20余日,直到签下不再上访的保证书后才被放出。其主治医生说,镇政府带来鉴定书,只能按精神病治 。得了何种病又如何治,不是医院定而是政府说了算,不荒谬吗?2009年,湖北气象局职工邱小卫因上访被送进精神病院,入院前只进行了“目测诊断”。

还有最近报导,浙江松阳县樟溪农民李体法因为污染问题多次上访无果,后拦住环保厅厅长告状,被当地政府关进精神病房,并强制注射药物出现肝部肿大现象。以上种种实例只是冰山一角,还有更多的受害者无法将自己惨痛的遭遇被媒体曝光。

在患者没有确诊,没有危害社会,没有家属同意等情况下,就被强制送入精神病院,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注射药物,这种违法犯罪行为竟然在大陆屡见不鲜,频频发生。精神病医疗也成了赚钱的行业,有的医院把非自愿住院及治疗视为普通消费行为。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许多精神病院早已失去医德,为虎作伥,狼狈为奸,成了政府 与官员的“私狱”和“收容所”。

一方面是违背人权让无病者“被精神病”,强制送入精神病院强行治疗;另一方面是真正的精神病人遭受偏见与歧视,得不到有效治疗。统计数据显示,中国有重性精神病患者1600多万人,其中有70%的得不到治疗,他们成为家庭的沉重负担,有的还危害自己、家庭与社会。去年就发生了数起精神病患者杀人事件,也发生了多起精神病 人被杀事件,公开报导的就有10余起,“凶手”多是他们的亲人。家庭监护责任过重,社会救助严重不足是其重要原因。

权力部门随意给举报者、上访者或其他正常维权者扣上“精神病”的帽子而加以迫害,是一种颠倒黑白的法西斯手段,是严重践踏法律尊严和对公民人身自由的公然侵犯,是危及民众身心健康的政治迫害,是将“暴力合法化”和“暴力私有化”的缩影。它本身就是违法犯罪行为,就该追究其刑事责任。只是因为不受监督的权力可以肆虐横行,而受害者又根本无处伸冤,所以才屡屡发生“被精神病”等种种悲剧惨案。

现在《精神卫生法(草案)》规定对制造“被精神病”的责任人追究其刑事责任,你想想会有作用吗?会有效果吗?何况该草案虽然规定“不得强迫检查精神病”,但同时又规定“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扰乱公共秩序危险的,可以对患者实施非自愿住院治疗。”像“上访”、“上告”算不算扰乱秩序,该不该强行收治?而在政府和某些权贵们眼中,这些都是“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就 应被抓被关被送精神病院。权力不受制约,就不会扼制政府及官员制造“被精神病”的神经;权力疯狂,任何人都可能“被精神病”!

再者,对精神病的诊断、救治过程中还有其“两难”问题。如医学界公认的规律:对于一个真正的精神病人而言,越是愿意住院积极配合治疗,其病症较轻;而重症者则会对住院及其治疗持强烈的反抗态度。当一个正常人“被精神病”其反应模式与重症精神病人并无二致,肯定是强烈地抵制住院及其治疗,也就由此陷入“你越说没病越证明病情严重”,那些“被精神病”的制造者更会以此加重迫害。

“被精神病”是中共专制统治的产物,是一种制度病,是一种权力病,是失去制约的权力导演自己的扭曲与疯狂。

如果公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仍呼风唤雨,为所欲为,自然是欲加之病,何患无辞。“被精神病”等等离奇故事的出现,其病根都在“权力无边”,都在维护中共一党集团的私利!

权力如果“疯了”,中国任何人都可能得各种各样的“精神病”!

与其期待《精神卫生法》尽快出台,不如期待法律能真正将权力关进“笼子”。更应期待的是解体中共,彻底清算清除赤魔恶党!

中共解体之日,才是“被精神病”消亡消失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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