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台法官法淘汰不适任法官

【大纪元2011年06月15日讯】台湾立法院6月14日三读通过“法官法”,司法院长赖浩敏晚间举行记者会表示,“法官法”除了保障好的法官,更重要的是建立退场机制,淘汰不适任法官,让法官的判决,可以更贴近民意,是司法改革的重要里程碑。

赖浩敏指出,不良法官的退场机制、与优良法官的保障机制,是一体两面、不可偏废。

另外,法务部也发表声明,法务部政务次长陈守煌表示,法官法对于检察官最大的意义就是,彰显检察官的司法属性,未来确认检察官具有司法官身份后,对于打击犯罪、伸张正义会更有保障。未来,法务部将建立完备有效的检察官评鉴机制,淘汰不适任的检察官。

司法院从1988年开始研拟“法官法”草案,历经23个年头终于完成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