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司法院:反对全面评鉴法官

人气: 1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2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唐筱恬台北22日电)立法院今天审查法官法草案,多名立法委员提案要求全面评鉴法官,但司法院秘书长林锦芳表示,不适任法官只占少数,应就个案评鉴,司法院反对全面评鉴法官。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审查“法官法”草案,立委柯建铭提案,定期、全面、主动评鉴法官,但林锦芳答询指出,全面评鉴不能达到惩戒不适任法官的效果,况且从全面评鉴中挑出来的不适任法官,最后还是要进行个案评鉴,无疑浪费资源。

立委黄淑英说,据她所知,法界有许多人赞成全面评鉴,林锦芳当场回应,“我的资料和你不一样”。林锦芳说,先进国家里没有把法官全面评鉴做为淘汰机制,且不适任法官占少数,全面评鉴将打击大多数法官。

立委吕学樟说,先前党政协商提出的法官法草案版本内容,是法官评鉴委员会应每年1次进行部分法官全面评鉴,但现行版本却被改成,法官评鉴委员会应每3年1次进行各级法院的团体绩效评比。吕学樟批评司法院更动条文内容是“狸猫换太子”,无心建立怠惰法官的退场机制。

立委李俊毅指出,考试院提出的法官法草案版本,也支持全面评鉴;考试院铨叙部政务次长吴聪成表示,考试院的立场希望全面评鉴,若短时间内有困难,可以把时间拉长。

不过立委潘维刚认为,若对法官做全面性评鉴会耗费太大司法资源;立委谢国梁也反对全面评鉴,认为应把资源放在如何揪出不肖法官、检察官上,若有过失才能有效惩处;立委陈杰则认为,如何组成评鉴委员会比较重要。

林锦芳说,评鉴是淘汰法官的前置行为,若要达到淘汰不适任法官目的,一定是个案评鉴,全台湾1700多名法官,每年都要打年终考绩,已是对法官的全面评鉴,不需要在法官法又设立一个全面评鉴制度。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