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修输油管 列市无力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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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1月15日讯】 (大纪元记者何坚温哥华编译报导)对于沸沸扬扬、甚至官民一致反对的温哥华机场输油案,列治文市到底有多大权力去阻止?哪怕是在自家土地下建造输油管?
  
根据卑诗大学(UBC)法律教授的观点,就算是在城市所拥有的土地下面修建输油管,列治文也无权阻挡。
  
UBC法律部的地产法律教授Anthony F. Sheppard表示,只要输油管没有影响到物业所有者对土地的合理使用,就不应阻碍地下修建输油管。
  
Sheppard认为拥有土地的人,理论上也拥有地面上和地面下的空间;不过土地所有者的实际物权只能延伸在合理的使用范围内。因此只要输油管修建在城市具有破路权的土地之下,那么合理使用范围就只能延伸在几英尺深之内,以便城市可以安置下水管道、水电线路以及支撑路基所需。
  
类似的情形有,很多本地业主可能不喜欢飞机从头顶飞过,但只要飞机没有在屋顶轰鸣,那么空中通过当然被允许。
  
不过Sheppard强调他并非宪法专家,因此城市或许可另寻门路。
  
与此同时,当地的反对温哥华机场输油管组织(VAPOR)对温哥华机场燃料设施公司(VAFFC)最近宣布将采用99号公路线路的决定,深表失望。
  

VAFFC原本计划沿着Shell Road或No. 5 Road修建地下输油管,但引发市民强烈反弹,于是作出让步,同意改走99号公路,以避开住宅区。
  
VAPOR主席Carol Day在声明中表示,无论如何输油管计划都会对菲沙河及其江口、自然环境、野生动物和公共安全,造成极大风险;因此采用99号公路的替代计划同样是完全不可接受的。
  
列治文市长马保定(Malcolm Brodie)本周二也曾表态新路线也不会改变城市的立场,那就是反对整个概念,不希望河上有油轮。
  
马保定相信大温哥华港所作的项目水测分析存在利益冲突。水测分析将调查燃油卸货和存储的相关风险,但该调查却是由项目东家,即最终得利的大温哥华港来执行。因此马保定要求必须由独立第三方来进行水测分析。
  
与此同时,输油管项目财团已向列治文市和省环境评估办公室提交了一份“第三方独立分析”,称修建15公里长的地下输油管向温哥华国际机场供油的计划,获评可忽略或微小担忧的指标值最大(80%),而兴建新油罐的方案则获得70%的可忽略指标。◇

责任编辑: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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