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壹传媒交昜案 台新闻工会致函港证监会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2012年11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报导)台湾新闻传播工会20日以“速件”发函给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请委员会密切注意出售案是否违反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及部分与香港证券市场有关的《公司条例》,以确保投资人的权益。

新闻传播工会理事长陈晓宜在文中表示,壹传媒经营权移转案扑朔迷离,从原三方:中信集团辜仲谅、台塑王文渊及新加坡的外资,到最近才揭晓,台湾旺中集团是买方之一。买方身份、产业特性等诸多因素,已经引发台湾民间、学者以及政府单位的高度重视。最近卖方又以“一些东西没谈好”,延后签约。

文中指出,香港委员会监管职能,对于收购合并事宜中要求,为确保收购在有秩序的架构内进行及维持市场的廉洁稳健,联系人及任何可能对要约结果构成重大影响的人士,必须适时及准确披露有关其交易的资料。同样重要的是,股东能赖以就要约作出有根据的决定。

传播工会认为,委员会的要求,不仅可以保护投资大众的权益,对于稳定市场之交易秩序,更有极大帮助。◇

(责任编辑:敏清)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