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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后座儿童 警:须系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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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3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刘建邦台北31日电)台北市交通大队今天表示,8月1日起,开始加强取缔小型车后座儿童须系妥安全带规定,若民众未依规定,最高可处新台币3000元罚锾。

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队指出,去年8月开始宣导的小型车后座乘客系安全带规定,宣导期已满1年,明天起,将开始加强取缔汽车后座儿童系妥安全带或使用安全座椅规定。

交通大队表示,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小型车后座乘客未系安全带,一般道路可处驾驶人1500元至3000元罚锾;高、快速公路可处3000元至6000元。

汽车后座儿童安全座椅部分,交通大队解释,1岁以下或体重10公斤以下,应使用婴儿用卧床;1至4岁或体重在10至18公斤的幼童,适用幼童用座椅。

交通大队说,4至12岁或体重达18至36公斤的儿童,可看体型使用学童用座椅;若安全带不会勒到儿童脖子,则不需使用安全座椅,可直接系上安全带。

交通大队表示,8月1日起,将透过各式交通稽查或路检加强宣导和取缔,希望建立民众使用安全带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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