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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财部:个人所得分配 未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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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冯昭台北10日电)财政部政务次长曾铭宗今天表示,所得分配恶化主因是社会变迁。过去所得分配以“每户”为单位,但家庭型态改变,每户人数减少,若以“每人”观察,个人所得分配没有进一步恶化。

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等单位举办“所得分配”研讨会,曾铭宗担任“财税改革”场次主持人。

财政部赋税署副署长吴英世指出,以“五等分位差距倍数”观察,自81年度起,台湾所得差距倍数超过5倍,90年所得差距最高,达6.39倍。以“吉尼系数”观察,81年至99年介于0.3至0.4,属相对合理区间。

曾铭宗在结论时表示,所得分配恶化的主因是社会变迁。过去以“每户”观察所得分配,但如果单位换成个人,84年“五等分位差距倍数”为4.21倍,99年为4.2 倍;84年“吉尼系数”为0.294,99年为0.296,个人所得分配没有进一步恶化。

台北商业技术学院财政税务系教授孙克难则指出,财政部只调降综合所得税最低两个级距的税率,看起来是照顾低所得者,事实上在累进课税下,高所得者不仅同样享受减税,而且减更多,反而恶化所得分配。

孙克难表示,近年所得分配恶化,问题出在教育政策与产业发展未能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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