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年轻非法移民15日起可申请特赦

申请人和家属信息不会和执法部门共享律师:非法移民身份不会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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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8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董韵报导)美国移民局(USCIS)周二(1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奥巴马总统在6月15日宣布的一项年青非法移民法案的相关细节,符合条件的非法移民从8月15日起,可正式提交申请材料。移民局长表示,申请人的身份资料不会提交给国土安全局的执法部门。洛杉矶华人移民律师黄子虔就此向大纪元表示,这意味着申请人和其家属的非法移民身份不会曝光。

移民局局长Alejandro Mayorkas在新闻会上表示,相关表格和细节已于周二下午在移民局网站上公布。申请人需要同时提交3份表格,包括I-821D,I-765,和I-765WS,相关表格均可在移民局网站http://www.uscis.gov/childrenarrivals下载。申请费用为465美元。他表示,整个申请过程需要几个月的时间,申请人可在移民局网站上跟进申请的过程。

移民局还表示,申请人可通过护照、出生证、学校成绩单、服役记录和医疗、财务记录来作为申请有效身份证明。

奥巴马6月公布这一计划时曾表示,这一法案并不是提供特赦或豁免,并不是为非法移民创造一条通向公民身份的途径。只是暂缓停止遣返。他表示,这是“一个临时的权宜之计。”

申请人不用担心非法移民身份曝光

移民局局长Mayorkas表示,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及其家庭成员的信息不会和国土安全局下的另一个执法部门ICE共享。律师黄子虔就此向大纪元记者表示:“这意味着,即使申请人的申请未获得批准,他们不会因申请而将自己的身份曝光。因为负责遣返的ICE国土安全局的执法部门并没有申请人的个人信息。”

严打申请人造假

移民局官员强调,将仔细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是否存在作假行为。一旦怀疑,申请人需要接受调查,并可能将资料提交到移民局执法部门,申请人可能面临遣返或犯罪指控。

申请条件

根据奥巴马提出的年轻非法移民2年内暂缓停止遣返法案,申请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2012年6月15日之前年龄31岁以下;

2,必须在16岁以前来美国;

3,自2007年6月15日以来已经持续在美国居住5年,目前依然在美国居住;

4,在2012年6月15日当天人在美国,在申请期间人必须在美国;

5,在2012年6月15日之前,申请人在未检查身份的情况下进入美国,或合法移民身份在2012年6月15日到期;

6,目前人正在就学,或已从高中毕业,或已经取得高中同等学历,有GED成绩,或曾经服役;

7,未曾被判重罪、严重轻罪、或3个以上的轻罪,也没有对国家机密或公共安全有威胁的人。

据相关部门统计,全美共有140万非法移民合于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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