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0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郝雪卿、陈淑芬台中28日电)彰化县政府针对大统长基公司高额罚金,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申请假扣押今遭驳回。县府法制处表示将提出抗告。
大统长基公司爆出食用油风暴,彰化县卫生局对业者裁罚新台币2860万元,彰化县政府法制处上周正式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针对大统长基公司声请假扣押,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今天裁定予以驳回。
裁定书中指出,如果债权人已合法取得公法上执行名义,无论这项执行名义是确定判决或行政处分,都可以据以对债务人实施强制执行,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者,基于行政处分的公法上金钱给付,不得声请假扣押。
裁定书中并表示,一旦行政处分合法送达后,受处分人如果未于法定期间内提出诉愿或不服的表示,行政处分即告确定而有执行力,如果受处分人有脱产或其他难于执行的事由时,也可依规定移送行政执行署强制执行,因而自无保全强制执行的必要,假扣押的声请也不应准许;另彰县府提出的免提供担保声请也被驳回。
对于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的驳回裁定,彰化县政府法制处长简金晃回应表示,彰化县政府对大统长基公司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等规定,累计开罚共2860万元,因担心大统公司在1个月的诉愿期间脱产,日前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声请假扣押大统公司财产2860万元。
简金晃指出,基于维护政府债权及公义,彰化县政府希望能以免供担保为前提,声请对大统长基公司财产假扣押,将在期限内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抗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