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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重金属污染 监委促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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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5日电)监委程仁宏、杨美铃调查“国内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改善及防治情形”指出,环保署不能有效督促地方,难从源头阻断污染来源。

监察院今天公布程仁宏、杨美铃所提调查报告。程仁宏指出,环保署从99年起办理土壤污染关联性分析,截至101年底止,环保署代为支应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桃园县等16个地方政府办理农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改善、地力回复、铲除销毁、底泥清除、应变必要措施及污染改善监督作业,支应金额达新台币5亿2626万余元。

监委指出,环保署请地方政府对“潜在污染责任人”进行后续求偿,但截至102年9月26日止,环保署实际“求偿成功”案例仅计1例,向彰化农田水利会求偿900余万元,这与环保署代为支应金额相较,差距极大,显然微乎其微。

程仁宏说,环保署没能有效督促地方政府善尽水污染稽查、处分职责,以致于难以从源头阻断污染来源。

程仁宏、杨美铃说,截至102年8月31日止,因土壤污染经公告的列管场址,完全未进行改善者还有129笔,其中南投县4笔已列管10年,台南市也有34笔列管5年,彰化县有9笔农地遭掩埋废弃物,仍未研议具体清除处理计划。

此外,他说,台中市、桃园县、高雄市也有农地才整治完竣,又因灌溉渠道水质未改善,再度使得农地重金属含量超过管制标准,徒然耗费改善人力及经费。

监委认为,环保署对于地方政府改善土壤污染督导不力,提供的专业协助不足,导致珍贵国土无法提供粮食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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