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各区议会对亿元拨款应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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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2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黄静荣综合报道)香港政府计划向全港十八区区议会,各区拨款1亿元,进行社区重点项目。民政事务局表示,会给区议会自主权,决定工程项目,但政府会有足够的监察,拨款亦要向立法会申请。不过,在部分地区,区议员提出多项工程建议,对于是否咨询居民亦有不同意见。

大约70名区议员,出席民政事务总署的闭门简介会,行政长官梁振英为实践“地区问题、地区解决”的施政理念,在施政报告中提出,向十八区一次过拨款,每区1亿元,让区议会在这届任期内,推展一至两个社区重点项目,工程与非工程项目都可以,每项费用不可以少于3,000万元。又会另外预留2亿元,给政府进行项目初步研究,即计划合共要20亿元。民政事务局表示,计划是回应区议会,多年来要求权力下放及增加资源,但政府会监察,项目亦要经立法会拨款。

但各区对1亿元拨款如何使用有分歧。其中西贡区,多个区议员都有不同建议,有议员认为现有的公众泳池和室内泳池不够用,建议兴建3个室内泳池;有区议员建议兴建扶手电梯,接驳将军澳半山的屋苑到山脚的港铁站;亦有人建议,在尚德邨和将军澳港铁站之间兴建行人天桥。不过这个项目,政府一早批准用公帑兴建,只不过项目排得比较后,并非即时开工。

有区议员认为应该咨询居民。新民主同盟西贡区议员梁里说:“有很多不同方案,变成地区资源、地区争夺,但其实居民在这方面的参与仍然是很重要,因为如果单纯由区议会在那么仓促的时间决定一些工程项目出来,造出来的可能纯粹是区议会的面子工程,也未能回应居民需要。”

有区议员表示,将军澳有不少新发展社区,所以有较多实务工程建议,他们下月初会再开会,讨论各建议的可行性。

对于有报道指,有区议会打算以施政报告中预留1亿元的一次过拨款,兴建艺术性地标,民政事务局常任秘书长杨立门表示,有关地标工程的支出来自地区小型工程的建设费用,并非相关的1亿元拨款。他说,有关1亿元拨款,是用作推展社区的重点项目,项目至少要3,000万元。局方会让区议会有一定自主权,但相关拨款需要经立法会财委会审批。

他相信,民政事务局不会将一些“离谱”的项目,例如名为“全区蛇斋饼糭大行动”这类的项目提交立法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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