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3年03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孙青天综合报道)2011年旺角花园街四级大火,导致9人死亡的死因研讯,死因庭经过14日聆讯,陪审团最终裁定9人死于意外。有家属认为裁决未还死者公道,会考虑循民事途径追究责任。
花园街四级大火死因庭经过14日聆讯,一共传召了73名证人,呈堂证物48件。裁判官陈碧桥在引导陪审团时表示,死因庭无权裁定任何人的民事过失、责任或赔偿问题,他又提醒陪审团,研讯中没有任何证据显示有人放火,陪审团不必考虑有关可能性。他说,根据消防处推测,起火时间为2011年11月30日清晨4时30分,但在10分钟后才收到市民报案,处方认为因此延误抢救,而陪审团须裁断确实起火,及救援是否真是有延误。他又慰问在听审的死者家属。
陪审团综合庭上证供,认为是因花园街268号排档有电力故障起火,火势迅速蔓延至邻近排档,及192至194号大厦,浓烟沿前楼梯涌上,9名遇难者尝试从前梯逃生,但走避不及,以致被火或高温烧伤,及被浓烟焗死,死亡地点大部分在起火大厦前楼梯各处。陪审团最终以3比2裁定9名遇难者死于意外。
陪审团又提出多项建议,包括建议屋宇署严格执行及跟进相关的消防安全指示,加强巡查㓥房,并加重罚则。同时又建议食物环境卫生署加强排档巡查,确保排档跟从原有位置,而消防处亦要加强前线搜救人员的资源。但陪审团要求中华电力公司(中电)加强检查排档供电设施安全的建议,不获死因裁判官陈碧桥接纳,他认为目前未知是否应由中电或机电工程署负责。
有死者家属表示,裁决是料想之内。亦有死者家属表示,聆讯中发现许多疏忽问题,但却未有人须为此负责,认为裁决未还死者公道,或考虑从民事途径追究责任。家属们又希望有关部门,严格遵从裁决,认真检讨及反思。
政府发言人发表声明向死难者致哀,又表示会仔细研究死因裁判官提出的各项建议,并考虑是否有改善空间。大火发生后,已经引入多项措施,如加强巡查旧式楼宇,并发出清拆令要求业主拆除违规工程、提升防火及楼宇安全。而长远房屋策略督导委员会会委托独立机构,评估全港㓥房数目,及展开研究,结果预计会在年中公布。◇


